根據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對失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責令整改的公告》,衡山宏民勞務有限公司等9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因不具備從事職業中介資質,與"告知承諾製"承諾事項不符,被責令限期整改而未整改落實,或因公司機構已注銷、出具終止人力資源等相關業務報告,其《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及人力資源服務備案被依法撤銷。依據《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00號)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四款"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被依法吊銷或者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備案及機構年報公示管理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2號)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及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換發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規定,衡山宏民勞務有限公司等9家機構符合注銷條件(詳見附件),現按規定予以注銷。自公告之日起被注銷的證書和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及備案編號停止使用。
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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