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3月14日)
編製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國、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製,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回應解讀情況,依申請公開,谘詢處理,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我縣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及《湖南省政府網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精神,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5年,我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及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等方麵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機構隊伍建設。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縣委、縣政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誌主動聽取公開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突出問題。8月31日,縣委副書記、縣長秦方進主持召開政府常務會議專題聽取全縣電子政務和黨政門戶網站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從辦公場地、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等方麵給予重點傾斜,穩步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李育全分管公開工作,多次聽取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政府網站普查工作情況匯報,審閱簽發了相關工作方案,並分批解決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權力公開、政府網站普查、電子政務外網建設等工作經費23萬元。
二是加強機構建設。在今年的政府機改革中,縣電子政務辦由歸口政府辦管理的事業單位轉為縣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在年初的小範圍幹部人事調整中,縣委優先把空缺的縣電子政務辦主任配備到位,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得到了明顯加強。同時,緊抓縣政務服務中心搬遷新建之機,縣委、縣政府通過專題會議研究,同意縣電政辦與縣政務服務中心共建政務中心綜合大樓,劃定四、五樓為縣電政辦新辦公場所和未來數據中心(災備中心)建設場所。三是加大培訓力度。在今年4月份的全縣辦公室主任、鄉鎮秘書培訓班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了培訓科目,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二)建立健全製度機製。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組織相關人員對縣本級及縣直部門鄉鎮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進行了全麵複查,及時完善相關內容,杜絕出現內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時的現象。
二是加強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製和發布。縣本級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在《條例》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充實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依申請公開工作詳細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統計數據等內容。
三是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製度建設。製定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製度,對擬公開到黨政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填寫上傳信息審批單,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工作。
四是規範部門信息公開發布內容。出台了《衡山縣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內容規範表》,對欄目更新的內容、時限等進行了明確,確保公開的信息完整、準確、及時。
(三)完善公開目錄,暢通公開渠道。
一是對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進行了完善補充。進一步細化主動公開目錄,確保重點領域信息發布完整、規範。專欄共設置了行政權力、財政資金信息、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共服務信息、公共監管信息、社會組織中介機構等7個一級欄目,權力清單、財政資金、立項信息、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國有企業、環境保護、食藥安全、社會組織等24個二級欄目,縣級財政預決算、收費項目、棚戶區改造、環保執法、食藥監管等35個三級欄目。
二是對部門、鄉鎮信息公開目錄進行了動態更新。部門、鄉鎮信息公開目錄經過幾度調整後,目錄設置更加科學合理,主動公開範圍得到細化。政府機構改革和鄉鎮區劃調整改革後,及時對部門、鄉鎮政府信息公開平台進行了調整,確保平台規範嚴謹。
(四)強化指導,規範部門信息公開。
一是加強培訓,強化信息源頭管理。在4月份舉辦的全縣辦公室業務培訓會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了培訓科目,下發了政府信息公開培訓資料和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內容規範表,督促68個部門、鄉鎮安排專人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加強信息源頭管理。
二是全麵檢查,確保內容保障到位。多次組織工作人員對縣直部門、各鄉鎮政府信息公開欄目進行全麵檢查,以電話、短信、qq群等形式督促各部門、鄉鎮及時更新欄目信息,確保沒有空白欄目,所有子欄目信息更新及時、準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是公開重點領域信息3319條,包括行政權力信息2590條、財政資金信息333條、公共資源配置信息75條、重大建設項目信息61條、公共服務信息94條、公共監管信息148條、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信息18條。
二是公開其他重要政府信息1701條,其中重要工作動態1239條,規範性文件41條,通知公告40條,人事信息23條,統計信息14條,應急管理16條,計劃規劃10條。
三是縣直部門、省市垂直管理單位、各鄉鎮通過“縣政府信息公開直報係統”主動公開信息5758條,其中縣人社局310條,縣農業局279條,望峰鄉220條,江東鄉179條,縣能源生態局156條,縣環保局145條,縣教育局141條,縣經管局137條,長江鎮131條等。四是通過“市政府信息公開直報係統”主動公開信息403條。
(二)公開形式
1、互聯網。主要通過衡山黨政門戶網(www.99fog.com)首頁的政務公開欄目發布。
2、公共查閱點。在衡山縣檔案館、衡山縣政務中心、衡山縣圖書館等均設立了公共查閱點。
3、電子顯示屏。在縣委廣場設立了大型電子顯示屏播放政務信息。
4、其它渠道。(含政務微博、微信、公共服務場所宣傳欄等)
三、回應解讀情況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1次。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發布政策解讀稿件36條。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全年收到依申請公開信件2件,已按時依規回複。
五、谘詢處理情況
全縣共有2600人次通過網上谘詢的方式谘詢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事務。
六、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無。
七、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無。
八、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情況
全縣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1個,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3個,縣財政投入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8萬元。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召開政府信息公開會議2次。開展信息公開培訓2次,培訓136人次。
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問題
一是重視程度不夠高。少數鄉鎮或縣直部門主要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不夠,被動執行,存在“推一下、動一下,不推不動”現象;因政府機構改革和合鄉並鎮的實施,合並部門、合並鄉鎮沒有及時明確信息公開聯絡員,導致信息公開發生脫節斷鏈。
二是主動公開難如意。主要表現在部門、鄉鎮工作進展欄目內容保障到不了位,重點領域信息更新明顯滯後,欄目設置也不科學,有的欄目不能得到及時更新。
三是保密意識待加強。對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足,對網站泄密事件沒有引起足夠的警覺警醒,對如何平衡好公開與保密的關係把握不準,缺少應有的保密責任製度、定密責任崗位和信息上網發布前的保密審查程序,無意中將敏感信息通過政府網站或部門網站對外發布。此外,為應對省、市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少數縣直部門、鄉鎮將過期信息甚至往年信息用於今年信息,純粹的充數量,喪失了信息真實性的基本要求。
(二)改進措施
一是搶抓機遇,謀劃開拓創新新舉措。認真學習,仔細鑽研互聯網+、大數據行動綱要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精神,結合衡山實際,抓製度建設、抓基礎夯實、抓平台建設、抓資金保障、抓應用推廣、抓人才素質,努力在IT時代向DT時代轉變的時代大潮中,凸顯衡山政務服務城鄉一體化、智慧化、便民化的特色與成效。
二是與時俱進,擴大信息公開範圍。吃透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文件精神,結合編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麵清單以及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等相關工作,全麵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列出目錄並實行動態調整,明確有關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谘詢、知識產權保護、就業技能培訓等綜合服務事項和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扶貧脫貧等與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事項,對所有公共服務事項逐項編製辦事指南,列明辦理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示範文本及常見錯誤示例、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谘詢方式等內容,並細化每個環節,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同時,要進一步加強邊遠領域的信息梳理,主要是對下級機構的相關重要(點)信息的梳理,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全麵推進。
三是加強組織,盡快開展相關培訓。針對少數部門發布敏感信息以及信息發布不規範等現實問題,切實加強保密審查和信息發布質量的培訓工作,以增強信息公開聯絡員和負責人的保密意識,提高信息發布的質量。
四是築牢基礎,加強考核監督。對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堅持檢查從嚴、監督從嚴,以檢查信息內容完整性、規範性、及時性等方麵情況為重點,按照縣委、縣政府績效評估考核指標從嚴考核。
十一、附表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4326
|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41
|
| 製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41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3000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212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1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36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2
|
| 1.當麵申請數
|
件
|
1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1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2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2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複數
|
件
|
2
|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2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複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3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3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麵的經費)
|
萬元
|
8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2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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