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
編製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國、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編製,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谘詢處理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附表八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我縣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等有關法規精神,建設“服務政府、透明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1年,我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麵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組織機構逐步健全。在縣政府機構改革中縣信息化辦更名為縣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機構升格為正科級單位,並明確了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人員編製。在今年幹部人事調整中配齊了兩名電政辦副主任,借調了一名工作人員,隊伍得到了加強。
(二)工作機製不斷強化。按照《關於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目標管理考核的通知》、《關於督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通知》等文件,對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將考核指標量化細化具體化,考核結果納入年度政府目標管理考核、政務公開考核內容,為工作推進提供了製度保證。
(三)載體建設得到加強。對黨政門戶網站進行了改版,網站改版重點圍繞“信息公開、網上辦事、互動交流和公眾服務”四大功能定位,設置走進衡山、政務公開、在線辦事、政民互動、公眾服務五大版塊。改版網站在年底前開始運行。縣財政局、自來水公司等部門在本單位建立宣傳欄或安裝電子顯示屏,對本部門的相關政府信息進行公開。
(四)開展信息公開督查。今年11月下旬,縣電政辦聯合縣監察局、政務中心對鄉鎮、縣直單位開展了政務公開檢查,主要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檢查,督促各鄉鎮、部門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直報係統及載體建設等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內容:
公開的內容有概況信息、計劃總結、法規公文、工作動態、人事信息、財政信息及其他信息。
2011年,為進一步方便群眾查詢信息,全縣各級各部門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286條。其中,通過衡陽市黨政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直報係統”共報送信息1245條,各鄉鎮、部門通過縣黨政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直報係統”共報送信息2041條。所有縣政府規範性文件都通過縣黨政門戶網站專欄進行了公開。
(二)公開形式:
1.互聯網。主要通過衡山黨政門戶網(www.99fog.com)首頁的政務信息公開欄目發布。
2.公共查閱點。
3.電子顯示屏。
4.其它渠道。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出台並下發了《關於規範依申請公開答複文本格式的通知》等文件。2011年,通過依申請公開係統接到申請件2件,按時答複2件。
四、谘詢處理情況
全縣共有272人次通過網上谘詢的方式谘詢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事務。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無。
六、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無。
七、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公開的信息不全麵。從公開信息的內容看,鄉鎮和縣直單位報送的信息主要集中在計劃總結、工作動態等欄目內,人事信息、財政信息等公開得非常少。
二是部分鄉鎮和縣直單位未通過直報係統公開信息。如:縣體育局、移民局、安監局、衛生局、人民銀行、煙草局、國稅局等。
三是縣電政辦人員嚴重不足,有待進一步加快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改進措施
1. 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力度,規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內容,重點抓好財政資金使用、人事安排、重點項目建設以及勞動、民政、三農等民生方麵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加快建設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督促各部門和各鄉鎮建設子網站,並在全縣建設2-3個比較規範的信息公開查閱點。
3.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多方選調電子政務管理工作人員,進一步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
八、附表
1.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 指 標
|
單位
|
數 量
|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3286
|
| 其中:全文電子化的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3286
|
2.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 指 標
|
單位
|
數 量
|
| 申請總數
|
條
|
2
|
| 其中:1.當麵申請數
|
條
|
0
|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2
|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 對申請的答複總數
|
條
|
2
|
| 其中:1.同意公開答複數
|
條
|
2
|
| 2.同意部分公開答複數
|
條
|
0
|
| 3.否決公開答複總數
|
條
|
0
|
| 其中:(1)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2)“信息不存在”數
|
條
|
0
|
| (3)“非本部門掌握”數
|
條
|
0
|
| (4)“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0
|
| (5)“免予公開範圍
|
條
|
0
|
| (6)“免予公開範圍
|
條
|
0
|
| (7)“免予公開範圍
|
條
|
0
|
| (8)“免予公開範圍
|
條
|
0
|
| (9)“免予公開範圍
|
條
|
0
|
| (10)“免予公開範圍
|
條
|
0
|
| (11)其它原因
|
條
|
0
|
注:免予公開範圍指《規定》第十條所列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
3. 谘詢情況統計
| 指 標
|
單位
|
數 量
|
|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
|
條
|
272
|
| 網上谘詢數
|
人次
|
272
|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0
|
| 谘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0
|
4.申訴情況統計表
| 指 標
|
單位
|
數 量
|
| 行政複議數
|
件
|
0
|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 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 其中:對本部門首次處理不滿意的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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