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公示

衡山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公示

根據《湖南省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及省環保廳、省財政廳關於公示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使用情況要求,為充分發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的作用,提高資金使用率,規範資金管理,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現將我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

一、資金名稱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專項資金

二、資金來源

衡山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項目總投資15087.03萬元,其中中央及省級資金2000萬,縣財政配套3500萬元,縣項目資金整合5000萬元,群眾投工投勞4587.03萬元。

三、資金到位情況

省財政、省環保廳共安排衡山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項目資金2000萬元,目前已到位1700萬元(其中2015年以湘財建指〔2015140號文件,安排衡山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項目資金600萬元;2017年以湘財建指〔2017201號文件,安排衡山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項目資金590萬元;2017年以湘財建指[2017]277號文件提前下達2018年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510萬元);項目經省級驗收後撥付剩餘資金300萬元。

四、資金使用範圍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省域覆蓋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59號文件要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項目資金重點用於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農村生活汙水治理、飲用水源保護、畜禽養殖汙染治理等方麵。

截止目前,已經撥付的資金明細為:工程部分1166萬元,設備部分282萬元

五、資金管理

為了規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中央農村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對資金管理將實行“突出重點、兼顧全局、注重實效、公開透明、專款專用、強化監督”的原則。工程施工單位申請撥付資金時,必須填報專項資金報賬審批表,同時提供施工合同、稅務發票,並附進度表,工程進度表必須由經辦人簽字,監理人員、項目經理審核簽字。工程已經竣工的還必須提供竣工驗收證明、工程結算等相關資料。涉及政府采購的物資、設備、技術或服務,應提供供應方與政府采購部門簽訂的合同文本、收貨通知書及其他必備的文件和資料。

特此公示!

衡山縣環境保護局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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