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開征求《關於在縣城劃定區域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的通告》建議意見的公告

關於公開征求《關於在縣城劃定區域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的通告》建議意見的公告

 

為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消除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安全隱患,保障市民群眾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我局代縣人民政府起草了《關於在縣城劃定區域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建議意見,全文刊登於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99fog.com/),請登錄查閱。歡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信函或者電子郵件方式提出寶貴建議意見。

信函寄送地址:衡山縣開雲鎮人民西路829號(郵編:4213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19日。

附件:關於在縣城劃定區域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衡陽市生態環境局衡山分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關於在縣城劃定區域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切實保障市民公共安全,改善空氣質量,降低噪聲汙染,維護良好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在縣城劃定區域內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生效之日起,縣城劃定區域內全時間段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具體區域為:東以湘江為界,南自湘江自來水廠沿紫巾路(含紫巾山森林公園)至G107運管所(兩路口社區五組),西自G107運管所至殯儀館(含黃花新區),北自老輪渡碼頭(含琵琶洲)沿文召中學田徑場方向至衡山汽車製造有限公司(東風社區三組),以黃花路為界(含高新區域),延伸至原S314與衡山大道西線殯儀館。

二、以上規定區域內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或其監護人)以任何名義(包括但不限於婚喪迎送、宣傳促銷、開業慶典、喬遷新居及祭祀等)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

三、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必須經縣公安局批準後方可進行。

四、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違反其他規定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肅處罰。

五、全縣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及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要帶頭遵在縣城劃定區域內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的各項規定,凡違規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的,由縣紀委監委嚴肅問責;因在縣城劃定區域內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工作開展不力、造成失職失責的,由縣紀委監委依規依紀問責。

六、凡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在縣城劃定區域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電話:0734-2855789,經查實,對第一舉報人予以200/次的獎勵。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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