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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辦法,編製縣城市管理及其行政執法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計劃;製定縣城市管理及其行政執法工作製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城市管理及其行政執法調查研究。實行城鄉建設和城市管理方麵的建管分離。
2.負責擬訂縣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戶外廣告等城市管理標準、規範,並監督檢查。
3.承擔城市市容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擬訂城市容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戶外廣告、招牌、標語牌、畫廊、櫥窗等設置管理;負責大型戶外廣告設置權的出讓工作;負責人行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含公園、廣場、沿江風光帶等)臨時性堆放物料、占道宣傳促銷,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審批;負責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審批;負責臨街建設施工工地設置護欄或者圍擋的審批和管理。
4.承擔城市環境衛生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城區門前"三包"責任製的監督和考核工作;擬訂縣城城區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和環衛設施規劃建設方案;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負責關閉、閑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設施、場所核準;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審批和監督;負責社會中介機構或其他組織參與環衛作業服務的資質審驗;參與環衛設施建設項目規劃設計的審核和竣工驗收;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負責縣城區垃圾轉運及縣城垃圾轉運站建設和管理;負責縣城區水上環衛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施工場所的渣土管理;負責對鄉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監管、考核以及信息綜合;負責餐廚垃圾、垃圾焚燒發電等垃圾處理產業化項目運營的監管;負責縣城區因教學、科研等其他特殊需要而飼養家畜家禽的審批;依法辦理建築垃圾處置、運輸、消納許可。
5.承擔城市園林綠化監督管理責任。擬訂中長期綠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城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綠化規劃認證和綠化工程設計審查、備案;負責組織施工監督、竣工驗收,落實"綠線管理"和"綠色圖章"製度,負責臨時占用綠地、改變綠化規劃和綠化用地使用性質審批;負責城區公園、廣場等園林綠化的維護與管理;負責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
6.承擔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的監督、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負責對城區各類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工作;負責受理數字化城市管理投訴、舉報等有關工作。
7.負責擬訂城區園林綠化建設和維護、環衛設施建設和維護、執法裝備保障等城市管理項目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城市管理方麵政府投資和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負責城區國有土地上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內容建設的建(構)築物治理工作。
8.承擔在縣城區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責任。城市管理部門可以實施以下範圍內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製措施。具體包括:
(1)依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強製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違法建築物或設施。
(2)依據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城市道路及沿路邊的公共綠地、廣場範圍內未經批準砍伐、移植、修剪樹木和毀壞城市綠化設施及占用綠化用地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3)依據市政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城市道路、廣場及其它公共場所範圍內,對未經批準占用城市道路和汙染、損壞城市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城市道路施工後不及時清理現場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4)依據環境保護管理方麵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設備、設施未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環境噪聲標準的,實施行政處罰;對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未采取有效措施,其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實施行政處罰;對產生建築揚塵汙染及在城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夜間不按規定作業時間從事建築施工作業,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實施行政處罰;對在城區內隨意燃放煙花炮竹,汙染市容環境衛生或者毀壞城市綠化的,實施行政處罰;對在城區運輸裝卸、貯存散發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物質未采取密閉措施或者其它防護措施的,實施行政處罰;對未采取防燃、防塵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塵土等物料的,實施行政處罰;對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區或其它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皮革、垃圾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實施行政處罰;對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未采取有效汙染防治設施,致使排放的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汙染的,實施行政處罰;對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區露天焚燒秸杆、落葉等產生煙塵汙染的,實施行政處罰。
(5)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在城市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和無固定經營場地的有照或無照經營的商販實施行政處罰;對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進入政府指定地點銷售以及在店外經營或店外作業的商販,實施行政處罰;對違反戶外廣告設置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對破損或殘缺等影響市容的廣告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6)依據城市規劃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麵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對未經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批準,占用城市道路(指主幹道、次幹道、支路、街巷,單位內部道路和封閉管理的居住區內的道路除外)及其兩側的臨時建築,或依附於該建築物搭建的亭房、活動房、棚披等建築物、構築物實施行政處罰;在城區規劃範圍內,對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內容建設的建(構)築物,以及超過規劃許可期限未拆除的臨時建(構)築物,應當責令當事人停止建設,並進行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又拒不停止建設或者自行拆除的,在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後可以依法采取強製拆除措施。
(7)依據公安交通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擅自在城市道路、人行道、廣場等公共場所擺攤設點、車輛亂停亂放、堆物作業、搭棚、蓋房、進行集市貿易和其它侵占道路、廣場等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8)依據水務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違法建築物拆除等實施行政處罰;
(9)依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戶外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實施行政處罰;
(10)根據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未經審批同意作業、施工的;侵占、拆毀、損壞市政公用設施的;在市政公用設施範圍內傾倒垃圾、廢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設、架設管線以及裝置其他設施的;在市政公用設施範圍內擅自擺攤、搭棚、蓋房或者修建其他建(構)築物,挖砂、取土、采石以及進行其他有損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11)履行省、市、縣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9.負責城管執法隊伍的政治教育、業務培訓工作。
10.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11.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2.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區規劃區內,相關行政處罰權由縣城管執法局行使後,住建、規劃、環保、公安、交通、水利、市場監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不再行使上述行政處罰權;仍然行使的,做出的處罰決定一律無效。對縣城管執法局依法履行職責的活動,有關部門應當予以支持、配合;有關部門有關審批、許可、管理中需縣城管執法局行使行政處罰權的事項,應當在批準的同時告知縣城管執法局,移送許可相關資料,發現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應通知縣城管執法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縣城管執法局可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縣城管執法局進行行政處罰需要檢測鑒定的,相關部門應在法定時限內完成。
(二)人員編製情況
核定衡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編製數合計101名,行政編製數8名,事業編製數93名,工勤人員編製數0名。截至2022年底共有職工209人,其中在職在崗在編職工71人,離退休人員39人,臨聘人員99人。
二、預算支出及績效情況
(一)部門預決算情況
1.部門預算情況
2022年年初預算安排收入1124.88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財政撥款1124.88 萬元;2022年年初預算安排支出1124.88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889.88 萬元,項目支出 235.00萬元。
2.部門決算情況(含年中預算追加情況)
2022年決算總收入5988.66萬元(含上年結轉32.55萬元),較預算增加4863.78萬元,總支出5988.6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39.48萬元,占總支出的14.02%;項目支出5110.86萬元,占總支出的85.34%;當年結餘38.32萬元,結餘資金已被財政全部收回。差異產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支出沒納入預算編製,實際支出從政府性基金預算中支出。
3."三公"經費執行情況
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數 21.50 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萬元,公務接待費20.5萬元。"三公"經費決算數1.69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萬元,公務接待費0.69萬元。
4.政府采購執行情況
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421.26萬元,其中:貨物301.48萬元,工程73.89萬元,服務45.89萬元。
5.資產管理情況
2022年年末資產總額932.34萬元,負債總額66.5萬元,渾資產865.84萬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賬麵原值2136.09萬元,在用資產1654.01萬元,資產使用率77.43%。
(二)資金使用及績效情況
1.整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2022年度我局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較好,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良好。
(1)城區治理標準化大見效。製定了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及園林綠化工作標準及《城鄉治理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城鄉治理標準化工作督查考核方案》,積極探索城市治理標準化網格化模式。通過印發5000份城區治理標準化宣傳資料、巡邏執法車輛懸掛宣傳標語、30餘家門店LED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等方式,營造了良好的城區治理標準化氛圍。通過大力"淨序"、全力"淨空"、精心"淨路"、用心"淨綠"、細心"治噪治汙"和推進"門前三包"常態化管理,城市形象日益提升,城區治理標準化工作取得成效。
(2)市容環境大提標。推進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組織開展占道經營整治、校園周邊市容秩序專項整治、摩托車和電動車違停專項整治、農貿市場消防通道整治、私設障礙物及妨礙使用停車位整治等280餘次,清理占道經營3600餘起,取締流動攤點7100餘處,勸阻散發各類宣傳單1600餘起,規範占道經營店麵1800家,規範門店裝修、私人建房圍檔216處,清理廢棄物、亂晾亂曬雜物2100餘件,拆除違規建築32處,規範亂停亂放共享單車、摩托車2800餘台。共責令各類商家拆除和更換存有安全隱患的門店招牌95處,戶外廣告設施49處,動用大型機械強製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牆體廣告6處、樓頂鋼架廣告6處,組織拆除城區布幅廣告1350條,清理"牛皮癬"廣告1800餘處。及時製定《城區杆線治理實施方案》,向相關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全力做好杆線"拆、遷、並"工作。組織40名執法隊員全麵摸排城區杆線、管網、井蓋、配電箱等設施,弄清底數,建立精準台賬,共計發現違章和私拉亂接電線240餘處,通信線路纏繞150餘處,破損、髒汙電力箱體90個。
(3)環境衛生大提質。新增107國道苗圃-南嶽路段、沿山公路人行道等區域保潔,縣城區清掃清洗保潔服務麵積增至253.45萬平方米,新增保潔經費二百餘萬元。背街小巷保潔質量提升為一級保潔標準,一級保潔路段麵積達到157萬平方米。環衛保潔作業由清掃變為清洗為主;農貿市場每日一次清洗,縣城區主要幹道兩天一次清洗,次要道路、背街小巷三天一次清洗,城區路麵整潔度得到全麵提升。每日出動二十餘台車輛負責城區各個點位的收運作業,做到日產日清,日清運量110餘噸,全年清運量4萬餘噸,全部轉運至衡陽市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無害化焚燒處理達100%。餐廚垃圾於今年5月實行市場化外包,由第三方企業負責收運,每月清運量200餘噸,統一運往衡陽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中心處理。大件垃圾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清運,有效保障轄區環境衛生整潔有序。製定了《2022年垃圾分類年度工作計劃》,初步規劃了我縣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和收轉運體係的建設內容和實施辦法,主要道路及公共場所新增投放兩分類果皮箱200餘個,更換各類破損240分類垃圾桶400餘個,主要路口、公園等點位建設完成一批分類垃圾收集亭。
(4)園林綠化大發展。進行了"兩個廣場"(人民廣場、濱江廣場)的改造工作,改造麵積約3000餘平方,補栽、新栽灌木4000餘平方,貼草皮260平方,為廣大市民營造了舒適的休閑娛樂環境。狠抓抗旱保灌工作。堅持人工與機械作業相結合,延長澆水作業頻次和時間,開啟錯峰澆灌,搭設遮蔭網,確保苗木長勢良好。共搭設遮陰網20餘個,灑水車及人工澆水抗旱共4900餘小時,澆灌綠地47餘萬平方,挖樹穴澆灌1000餘個。加強對城區苗木的修剪、雜草清理、病蟲害防治。全年共修枝整形大樹700餘棵,修剪灌木及地被40.3萬餘平方,清理城區雜草16.4萬餘平方,清理枯病枝1萬餘平方,清理枯枝死樹500餘棵,施肥30萬餘平方,病蟲害防治33萬餘平方,對喬木白蟻防治3.3萬餘棵,樹幹刷白3.8萬餘棵,大樹掛營養液90餘棵,鮮花換栽20萬餘盆,補栽香樟、桂花等200餘棵、地被3000餘m²,助力城市顏值提升。
(5)人居環境大改善。對城區內166家餐飲服務單位進行規範管理,今年督促新裝油煙淨化器20台,累計已安裝油煙淨化器158台,總安裝率達95.1%。狠抓油煙油汙治理。製定了餐飲門店油煙"四不一有"製度:即不超標排放、不直排水管網、不影響居民生活、不影響牆麵路麵,有油煙淨化設施。對城區40餘家餐飲門店下達油煙油汙整改通知書,對7家違規排放油汙門店作出行政處罰。狠抓噪音治理。高考期間製定了《高考倡議書》並全城發放,在高考、學考、中考期間確保24小時全天候巡查,做到噪音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重點整治夜間經營噪音,共計勸退80餘起產生噪音的門店、流動喇叭等,拆除店外音響14個,勸退流動唱歌攤檔12起,暫扣移動音響10餘台,暫扣話筒8個。強化施工工地和道路揚塵管控。常態化開展夜間整治,通過40次周末加班、38次夜間行動,查扣夜間違法運輸車輛7輛,有效遏製夜間非法運輸、傾倒渣土的行為發生。
(6)社會風氣大改觀。2022年度共解答市民谘詢電話400餘起,處理社區、物業公司上報線索50餘起,勸導和製止違法行為80餘起,共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59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處罰59人。聯合應急、公安等部門沒收違規銷售、儲存的煙花100餘箱、鞭炮500餘盤、其他煙花爆竹產品200餘件。中元節期間勸阻禁燒紙錢冥物等祭祀用品行為40餘起,查處違規焚燒紙錢、燃放鞭炮行為15起,教育處罰15人,沒收鞭炮60餘盤,祭祀用品若幹份。在劃定區域內開展回收棺木,已按相關政策規定實收棺木20餘副,縣城劃定區域內火化率達到100% 。
2.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僅對50萬元以上的項目資金進行分項說明)
(1)城管執法局業務經費年初預算75.00萬元,實際支付73.12萬元。用於調研相關城市管理現進做法經驗;研究製定城市管理各項政策標準;統一指揮調度全縣重要性、臨時性、應急性城市管理工作;協調跨部門、跨區域城市管理事項等。
(2)禁煙禁炮及殯葬改革經費年初預算180.00萬元,實際支出109.18萬元。用於推進殯葬改革和在縣城劃定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日常工作。
(3)協管員工作經費年初預算342萬元,實際支出187.06萬元,用於協管員隊伍建設及日常開支。
(4)控違拆違工作經費年初預算100萬元,實際支出1.03萬元,用於拆違控違和輔助執法勞務、辦公支出。
(5)城鄉生活垃圾收集、壓縮、處理項目年初預算1530.51萬元,實際支出1345.24萬元,用於城區道路、公園廣場清掃保潔、生活垃圾轉運處理、垃圾滲濾液處理、滅蚊除臭、大件垃圾運輸處理、餐廚垃圾收運處理。
(6)城市人居環境綜合治理資金年初預算1790.29萬元,實際支出1630.69萬元,用於城區道路、公園廣場清掃保潔。
(7)城市建設資金年初預算420.78萬元,實際支出396.29萬元,用於城市建設。
(8)城鄉治理標準化治理年初預算270萬元,實際支出99.99萬元,用於城區園林綠化維護、養護費
通過財政對項目的資金保障,專人負責項目推進實施,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減少城市市容亂象,改善城市市民生活環境,提升城管執法隊伍形象,市容秩序規範有序,市民對城市管理工作滿意度持續提升。
三、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製工作有待細化。預算編製不夠明確和細化,預算編製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預算執行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強。
2.因部分項目支出沒納入預算編製,實際支出從政府性基金預算中支出,調整基數過大。
(二)下一步改進措施
1.科學編製預算。精準的預算是抓好執行的基礎,我單位在今後工作中,將認真加強與業務部門的工作銜接和溝通,對下一年工作開支情況進行細化考量,加強整體規劃與統籌,最大程度保障預算編製的科學性。
2.建立健全財政各項資金管理製度,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製度,做到了財務處理及時,會計核算規範,嚴格按照計劃進度支付。各項目資金嚴格實行專款專用,保證更規範嚴要求使用資金。
3.對相關人員加強培訓,特別是針對《預算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製度》等學習培訓,規範部門預算收支核算,製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項目支出等各項支出標準,嚴格按項目和進度執行預算,增強預算的約束力和嚴肅性。落實預算執行分析,及時了解預算執行差異,合理調整、糾正預算執行偏差,切實提高部門預算收支管理水平。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附件1:2022年度預算支出績效自評表
附件1:
2022年度預算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 出名稱 | 衡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整體自評 | |||||||
主管 部門 | 衡山縣人民政府 | 實施單位 | 衡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
項目 資金 (萬元) | 年初預算數 | 全年預算數 | 全年執行數 | 分值 | 執行率 | 得分 | ||
年度資金總額 | 1124.88 | 5988.66 | 5988.66 | 10 | 100% | 10 | ||
其中:當年財政撥款 | 1124.88 | 5894.94 | 5894.94 | |||||
上年結轉資金 | 32.55 | 32.55 | ||||||
其他資金 | 61.17 | 61.17 | ||||||
年度總 體目標 | 預期目標 | 實際完成情況 | ||||||
鞏固省級文明城市、城鄉治理標準化 持續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治理 不斷鞏固和拓展城區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城市秩序集中整治成果 持續推進禁煙禁炮改革、深化殯葬改革 | 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減少了城市市容亂象,改善了城市市民生活環境,提升了城管執法隊伍形象,城市形象日益提升,城區治理標準化工作取得成效,市容秩序規範有序,市民對城市管理工作滿意度持續提升。 | |||||||
績 效 目 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年度 指標值 | 實際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進措施 |
產出 指標 (50分) | 數量指標 | 年度工作任務完成率 | 100% | 95% | 3 | 2 | ||
預算執行率 | 100% | 100% | 3 | 3 | ||||
政府采購執行率 | 100% | 100% | 3 | 3 | ||||
整改落實率 | 100% | 問題100%整改 | 3 | 3 | ||||
質量指標 | 城市市容市貌有序提升,整治行動有序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持續推進 | 市容市貌及整治有序開展 | 98% | 16 | 14 | |||
時效指標 | 驗收及時率,支付序時進度 | 規定時間完成支付驗收 | 已完成 | 10 | 10 | |||
成本指標 | 預算調整率 | ≤10% | 未超預算 | 3 | 3 | |||
公用經費控製率 | ≤100% | 完成率51.84% | 3 | 2 | ||||
三公經費控製率 | ≤100% | 完成率7.86% | 3 | 2 | ||||
人員控製率 | 100% | 控製率95% | 3 | 2 | ||||
效益 指標 (30分) | 經濟效 益指標 | 厲行節約,規範使用資金,助力新衡山 | 100% | 節約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 8 | 7 | ||
社會效 益指標 | 優化城管執法環境,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 逐年提升 | 執法環境同比提升,執法更順暢 | 8 | 7 | |||
生態效 益指標 | 市容市貌明顯提升,城市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 逐年提升 | 市容市貌同比提升,人居環境更優 | 7 | 7 | |||
可持續影響指標 | 體現政策導向,保障城市管理工作有序推進 | 持續開展市容整治工作 | 城市管理工作持續推進 | 7 | 7 | |||
滿意度指標 (10分)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城市綜合管理滿意度 | ≥92% | 市民滿意度達92%以上 | 10 | 9 | ||
總分 | 100 | 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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