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說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縣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解決宏觀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研究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其它調控政策的措施,協調地方價格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宏觀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
(四)研究全縣經濟體製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製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製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區域經濟體製改革和對外開放工作。
(五)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研究製訂全縣固定資產投資政策、規劃,承擔需發改部門審批、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能;負責做好全縣投融資領域與利用外資項目的指導、協調工作;安排各級財政撥款的建設項目;研究提出中長期和年度縣重點建設項目,並組織、協調實施;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全縣招標投標工作;組織和管理全縣重大項目稽查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戰略,協調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發展規劃;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技術創新體係的發展,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宏觀指導。
(七)負責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的發展戰略、總量、結構、布局和政策措施,編製並組織實施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研究縣內外第三產業發展動態;監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方向,促進第三產業結構優化和第一、第二產業的協調發展。
(九)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統籌城鄉、區域發展,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協作工作。
(十)研究分析縣內外市場狀況,負責縣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編製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引導和調控市場;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十一)做好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人與社會及自然和諧發展,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製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三)研究擬定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解決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四)擬訂或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製改革、對外開放有關地方性行政法規、規章,參與有關法規、規章的實施。
(十五)全麵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上級製定的價格改革規劃、計劃,製定本縣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十六)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
(十七)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對運用價格和收費手段籌集的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確保專款專用;負責價格的宏觀調控,運用價格調節基金發揮其杠杆作用,促使價格穩定,促進縣域經濟發展;
(十八)根據《湖南省定價目錄》授權對城市供水價格、城市汙水處理收費、公辦幼兒園收費、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天燃氣庭院管網配套服務及供氣等價格、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縣域內農村公路客運票價、客運出租車運價、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和短期培訓教育收費等定價內容進行管理。
(十九)依法組織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服務價格的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全縣重要商品價格的成本調查工作;
(二十)依法對縣域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授權監督檢查在本縣範圍內非本地管轄的行政、企事業單位價格和收費行為;對各類價格和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製措施;
(二十一)根據授權管理,在製定或調整列入《湖南省價格聽證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前、組織進行聽證;
(二十二)推行明碼標價製度,指導行業價格行為自律;健全對價格和收費行為的舉報製度,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工作;在本縣範圍開展價費公示和價格公共服務、價格誠信、價格信息服務等工作;
(二十三)負責價格糾紛的調解仲裁工作,負責本縣範圍內、部門間、行業間的價格協調銜接工作;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鑒證、價格評估工作。受理本縣的價格認證工作;
(二十四)依法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時期實施臨時價格幹預措施;
(二十五)負責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和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的初審工作;負責涉案物價格鑒證認定工作;
(二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縣發展和改革局設11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計劃股、社會發展股、固定資產投資股、招標投標協調監管辦公室、農村經濟股、工交能源股、環資地區股、價格管理股、收費管理股、價格監測股
(二)預算單位構成。縣發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門隻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因此本部門預算僅含本級預算。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19年本部門收入預算 461.89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461.89 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0 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 0 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 0 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 9.9 萬元,主要是有新增項目,項目經費增加。
(二)支出預算:2019年本部門支出預算 461.89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 398.23 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37.45 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14.98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11.23 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 9.9 萬元,主要是有新增項目,項目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19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461.89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398.23 萬元,占 86.2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37.45 萬元,占 8.11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14.98 萬元,占 3.24 %住房保障支出 11.23 萬元,占 2.43 %。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 335.19 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9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 126.7 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19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19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 83.21 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0.13萬元,上升13.86%,主要是人員增加。
(二)"三公"經費預算:2019年本部門機關"三公"經費預算數為 23.1 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 16.1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7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7萬元),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8年持平。
(三)政府采購情況:2019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40 萬元,其中,其中,機關大樓維修預算20萬元,裝備購置費2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 1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 0 輛,應急保障用車 0 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0 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 1 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 台,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 台。
(五)轉移支付資金預算情況:
2019年本單位無轉移支付資金預算。
(六)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情況:
2019年度預算專項項目支出110萬元,其中爭資跑項經費30萬元、招商引資20萬元,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及後續產業扶貧工作經費30萬元,按照衡山縣人民政府山政辦[2018]8號關於印發《衡山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2018年11月1日衡山縣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衡山縣開展扶貧領域"一季一專題"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年還有易地扶貧後續工作。鄉村發展振興戰略規劃編製經費30萬元。
(見附表)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
衡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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