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縣2021年度城鄉、城際、城市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資金發放的順利實施,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22年第一批農村客運補貼資金、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的通知》(湘財預〔2022〕192號)文件和縣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城市、城際、城鄉客運行業新能源公交車運營實際,對補助資金的分配作以下說明:
補助發放的條件
(一)必須在衡山縣內注冊從事營運的合法城市、城鄉、城際新能源公交車輛。
(二)必須要有交警部門核發的有效機動車行駛證。
二、補助分配標準
我縣2021年度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資金共計為73.5萬元,其中城市公交車輛70台,其補助標台數為70台(其中,實際運營滿12個月的50台,每台9074.04元;實際運營滿9個月的20台,每台6805.53元),補助金額為58.98126萬元。城鄉公交車輛6台,其補助標台數為6台(每台9074.04元),補助金額為5.444424萬元。城際公交車輛20台,其補助標台數為20台(實際運營為6個月,每台4537.02元),補助金額為9.07404萬元。
此次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標準按標台數(7M-10M為1標台,共計96標台)運營月數平均分配進行發放。
三、補助發放程序
(一)根據省財政文件下達的補助總額確定分配方案。
(二)出表造冊分配到每台車。
(三)造好表之後報單位主管領導及負責人審核批準。
(四)局審核批準同意後報縣財政審核批準。
(五)縣財政審核合格後進行張榜和上網公示。
(六)公示結束後,按程序由財政將補助款直接撥到縣交通運輸局財務賬戶進行分企業撥付。
四、補助發放公示辦法
對新能源公交車補助的標準進行張榜和上網公示,補助發放的公示內容包括車主姓名、車輛號牌、營運線路、補助金額及分配方案。補助發放張榜公示的地點:各線路的始發站、汽車站、公司辦公地及主管部門辦公樓,網上公示為衡山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社會及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向縣紀委、縣財政實名舉報,舉報應附書麵材料,並附聯係方式。公示期滿,如無反饋意見,將按照規定予以撥付。
舉報投訴電話:
縣紀委:0734-5812819
縣財政:0734-5812646
2020、2021年度城市公交新能源車運營補助明細表(嘉年華)
衡山縣交通運輸局
2022年10月31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