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林業局辦理一起涉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衡山縣林業局辦理一起涉林生態環境

損害賠償案

 

近日,衡山縣何某、丁某非法狩獵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磋商會議成功召開並簽署了賠償協議,這是全縣今年辦理的第一起涉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

今年1月,縣林業局收到一條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衡山縣江東鄉龍橋村村民何某、丁某於去年10月,攜帶氣槍、自行駕車至貫塘鄉五星村路段,非法狩獵2隻斑鳩。斑鳩屬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其行為造成了野生動植物資源破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湖南省生態環境損害修複監督管理辦法》《湖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管理辦法》《湖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衡陽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衡政辦發〔2021〕24號)等規定,何某、丁某應進行生態損害賠償,衡山縣林業局依法向其送達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意見書》。

3月21,縣林業局召開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磋商會議。會上,辦案人員介紹了案件詳情、賠償依據、賠償責任及履行方式等情況,縣林業局出示了鑒定報告等相關證據材料,賠償義務人陳述了相關意見。通過兩個小時的磋商,就該案生態損害事實、程度、賠償責任及承擔方式等焦點問題基本達成一致,並現場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協議。

下一步,衡山縣林業局將進一步強化生態損害賠償機製的有效運用,加大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查辦力度,不斷總結經驗方法,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營造“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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