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湘辦〔2023〕12號)、衡陽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衡陽市貫徹落實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的要求,我縣迅速行動,針對2024年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線索進行了核查並落實整改,現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的問題
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衡陽市在曆史遺留礦山生態修複過程中,破壞原林業部門補種的林木和原生灌木,斥資40餘萬將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的林地修複成耕地,現已種植西瓜、油菜等作物。
二、調查核實情況
經實地核查,該點位屬自然資源部門曆史遺留生態修複項目,由於該地塊廢石成堆,土層厚薄不均,加之2022年特大幹旱,造成原整改栽種樹苗絕大部分已枯死,2023年該地塊與我縣部分荒廢耕地在國家曆史遺留礦山核查中納入曆史遺留礦山生態修複工程圖斑,該處地點登記在實施方案的圖斑編號為CT4304232016000018001號。
根據國家自然資源部和湖南省自然資源廳的要求,我縣自然資源局組織專業技術力量編製了《衡山縣2023年省級曆史遺留礦山生態修複項目實施方案》,2022年10月12日,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衡陽市財政局對該項目的實施方案進行了批複,同年11月由湖南省地質災害調查監測所編製的《衡山縣2023年省級曆史遺留礦山生態修複施工設計與預算方案》於2022年12月13日獲得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和市財政局的批複,2023年3月28日衡山縣發展和改革局對該項目作出了同意實施的批複。2023年5月,衡山縣自然資源局致函衡山縣林業局,自保區範圍內進行生態修複工程項目是否需要向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請並批準同意。縣林業局經谘詢省林業局自然保護地處後,複函縣自然資源局,該處按已製定的生態修複方案實施,不需辦理林業手續,向管理機構報備即可。
2024年5月,我縣接到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環境舉報問題後,縣自然資源局根據生態複綠方案3*3株行距種植了紅葉石楠、欒樹、大葉女貞、邊坡陡坡栽植爬藤類植物,並撒播草籽等進行了整改,目前該處生態修複成效良好,達到整改銷號條件。
三、整改完成情況
2025年4月18日,衡山縣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衡山縣境內)生態破壞問題整改方案》(山政辦發2025[2]號),根據方案,落實整改要求,完成結果如下:
(一)查處違法行為
受衡山縣紀委監委指派,東湖鎮紀委對生態修複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啟動了調查,調查結果認定該問題圖斑在整個生態修複過程中,沒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衡山縣林業局對種植西瓜和油菜的行為進行了調查核實,作出了免予林業行政處罰的決定。
(二)開展生態修複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該點位屬自然資源部門曆史遺留生態修複項目,縣自然資源部門並沒有利用礦山修複項目毀壞綠化林木,也未造成原生植被破壞,且該項目已按要求完成生態修複,不符合啟動生態賠償相關條件,現已由市生態環境局衡山分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林業局聯合出具了《關於不予啟動生態賠償的意見》。
(三)加強日常監管,建立長效監管機製
2024年,根據縣委、縣政府有關要求,縣林長製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編製了《衡山縣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會商調度製度》,進一步加強了全縣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工作,健全了部門間聯動長效機製,推進了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了自然保護地長效監管機製,確保我縣重要自然生態係統、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係統性保護,我縣將繼續做好2023年省級曆史遺留礦山生態修複工程後期管護等相關工作,加強監管,確保生態修複實效,努力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
(四)舉一反三開展排查整治。
建立了日常巡查巡護製度,加強自然保護區內的巡護與管理,做好巡護台賬,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查處、製止,做到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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