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財農聯〔2024〕45號 關於預撥2024年度縣本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產業發展)的通知

衡山縣財政局

衡山縣農業農村局


山財農聯〔2024〕45號

關於預撥2024年度縣本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產業發展)的通知


根據《關於2024年縣本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計劃》的報告,經財政局與鄉村振興局研究,決定將2024年縣本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資金中用於產業發展的245萬元預撥到農業農村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縣農業農村局及相關鄉鎮要按照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加強資金監管, 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按標準核實補助資金。

3、相關鄉鎮及經濟組織要嚴格按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製度的相關文件要求,落實全麵公開公示製度,提高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

4、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農業農村局將適時組織人員對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不按要求使用銜接資金,截留、擠占、挪用和套取扶貧資及監管不到位的情況,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衡山縣財政局             衡山縣農業農村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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