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縣政府工作部門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政策文件及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嶽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學生創業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4〕42號)、《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財社〔2024〕33號)和《關於深入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規〔2023〕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經研究,現就做好衡陽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衡陽市一次性創業補貼,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省內首次創辦的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創業主體。
2.創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信用狀況良好,創業主體(項目)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中無違法違規記錄。
3.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企業法定代表人屬於下列重點就業群體:
返鄉入鄉農民工: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縣(區)外出務工或經商,再返回戶籍所在地縣(區)創業的農民工(戶籍地在村的視為農民工),或在鄉村創辦企業、從事個體經濟的農民工。
大學生:離校兩年內畢業生,(以畢業證發證年度為準,例如申報2025年度一次性創業補貼的,畢業證時間應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之間),含全日製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非全日製研究生享受與全日製研究生同等待遇)。
就業困難人員:經人社部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創業孵化基地入孵實體法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企業入駐已獲得人社部門認定創業孵化基地,人社一體化業務管理係統中有錄入經營主體基本信息,且積極配合係統數據錄入及更新。
4.截至申報日期正常經營1年以上(在校創業可計入正常經營時間)。
(二)已申請過人社部門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的(含一次性開辦費、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大學生一次性創業補貼、重點群體一次性創業補貼),不得重複申報。
二、補貼標準
(一)個體工商戶按5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企業按10000元/戶的標準給予補貼。
(二)屬於大學生創業的,個體工商戶按10000元/戶標準給予補貼、企業按20000元/戶標準給予補貼。
(三)按企業帶動就業人數給予補貼上浮,帶動就業人數超過5人,補貼上浮10000元;帶動就業人數超過10人,補貼上浮20000元;以此類推,補貼上浮最高不超過3萬元,就高不就低。帶動就業人數以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且處於正常繳納狀態為準。
三、申報資料
(一)補貼申請表
(二)申報對象基本信息資料
包含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企業法人身份證複印件、營業執照、企業銀行開戶賬號(個體工商戶提供銀行卡複印件)或其他登記注冊證明複印件。
(三)正常經營一年以上佐證資料
正常經營一年以上佐證資料。包含職工花名冊、勞動合同複印件(在校生創業可不提供勞動合同複印件)、經營流水、工資發放證明(經營流水、工資發放證明可任選其一)、員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加及繳費證明(申請該項補貼上浮的需對應提供,其他不做硬性要求)。
(四)首次創業佐證資料
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查詢材料。
(五)申報對象就業重點群體佐證材料
1.返鄉入鄉農民工提供戶口本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複印件,以及以下任意一項轉移就業經曆證明:與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返鄉前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戶籍地鄉鎮(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出具的返鄉創業佐證資料等。
2.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和留學歸國人員提供畢業證複印件、學信網學曆在線驗證報告,或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3.就業困難人員指按照《湖南省就業援助實施辦法》進行身份認定,並在人社一體化平台中進行實名登記、動態管理的人員,包括:男滿五十周歲、女滿四十周歲以上的失業人員;城市居民家庭成員均處於失業狀態的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失業的殘疾人員;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業的農民;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無需提交身份佐證材料,由人社部門在人社一體化平台信息係統中核實。
4.創業孵化基地入孵實體需提供跟基地簽訂的入駐協議。
四、申報截止日期
大學生和孵化基地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截止日期為2025年11月20日,個體工商戶和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截止日期為2025年11月30日。
聯係方式:0734-5811105
聯係地址:衡山縣就業服務中心
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