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2021年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第一部分 部門情況說明

 

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衡山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20196號)設立衡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屬正科級全額撥款單位,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貫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麵貫徹落實省委、市委、縣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推動建立落實市場(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製,著力防範區域性、係統性市場監管安全風險。組織實施質量興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係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

(二)負責涉及市場(企業)主體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並監督管理;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根據授權辦理縣外外資、內資企業在衡山設立分公司的登記注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製,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係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根據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製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股權出質登記、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並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和知識產權等經濟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

(六)依法對縣域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授權監督檢查在本縣範圍內非本地管轄的行政、企事業單位價格和收費行為,對各類價格和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製措施。

(七)負責宏觀質量管理,貫徹國家質量發展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質量獎勵製度,積極推進質量強縣戰略和品牌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較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製度,組織較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製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落實質量分級製度、質量安全追溯製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強製檢驗、國家監督抽查、定期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綜合管理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根據上級授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十)負責擬訂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協調聯動機製。負責全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督促檢查縣直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係建設和隱患排查治理機製建設,防範區域性、係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組織指導全縣重大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製度,負責開展食品信息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等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承擔轄區內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酒類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製度,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機製。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係,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機製並監督實施。推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製度,依職責管理轄區內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負責產品能源效率標識監管,依法推行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製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采用國際標準。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

(十四)負責對全縣認證認可及有關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完善檢驗檢測體係,規範全縣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市場秩序。加強各部門各行業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製度,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權限組織、指導藥品生產、經營環節的許可、備案、檢查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製度。

(十七)負責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權限組織、指導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環節的許可、備案、檢查以及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八)負責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及分類管理製度,監督實施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權限組織、指導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備案、檢查以及化妝品生產、經營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九)負責知識產權創造應用。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政策和措施。按權限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負責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係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規範知識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有關事宜。

(二十)負責保護知識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相關工作,負責知識產權保護體係建設,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二十一)負責消費維權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負責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係,指導消費者谘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等工作。依法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縣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二十二)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職能轉變

1. 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麵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係建設,完善質量激勵製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製報告製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製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麵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製度,培育和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商事製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準、市場主體退出等製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3. 嚴守安全監管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工業產品質量、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防範化解市場監管領域區域性、係統性風險,守住安全底線,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縣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監管,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互聯網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係。

5. 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投訴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製。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重大專項整治活動、重大案件查處行動等需要公安機關參與的,公安機關應積極配合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製,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製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縣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縣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製和聯合處置機製。

4. 與縣商務和糧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商務和糧食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食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縣商務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縣市場監管局配合縣商務和糧食局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依法負責本縣藥品零售企業的準入管理和藥品流通監管,擬訂藥品流通過程中涉及質量與安全的相關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全縣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全縣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組織協調。

5.與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橋梁、地下通道、廣場等公共場所設攤經營、無證經營的各類食品攤販的監管執法工作。

二、基本情況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正科級全額撥款單位,根據職責,設有辦公室、政工人事股、計劃財務股、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信用監督管理股(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股)、廣告監督管理股、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股、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股、計量與認證監督管理股、計量與認證監督管理股、標準質量監督管理股、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計量與認證監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股(應急管理股)、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股等20個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8個,派出機構13個。

衡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隻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因此本部門預算僅含本級預算。 

縣市場監管局機關行政編製23名(含借用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9名行政編製),派出機構行政編製39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製9名,所屬事業單位及派出機構全額撥款事業編製113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1885.75萬元,其中,一般預算撥款1885.75萬元,其中經費撥款1685.75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20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83.73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機構職能增加;二是人員經費增加;三是非稅收入撥款納入預算管理。

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1885.7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04.3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5.05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62.5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3.79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83.73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機構職能增加;二是人員經費增加;三是非稅收入撥款納入預算管理。

基金預算0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85.75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1366.55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基本工資、津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119.55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227.7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9.22萬元。

  2、項目支出:2021年年初預算數519.2萬元。其中:專項商品和服務支出504.2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15萬元,主要用於辦案和業務費開支、政府采購等方麵。

32021年我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81.7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81.77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止20201231日,我局實有車輛3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2台、快速檢驗用車1台;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設備0台;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台。2021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100萬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單位價值50萬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

5、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885.7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55萬元,項目支出519.2萬元。

6、基金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27.78萬元,比2020年預算225.99萬元增加1.79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增加。

2"三公"經費預算

2021"三公"經費預算數50.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預算33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5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

3、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1年本單位會議費預算0萬元,培訓費預算0萬元。

4、政府采購預算

2021年政府采購從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中安排181.77萬元,用於購置執法服裝及日常工作中辦公桌椅、計算機、檢測用設備儀器、執法製服等。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體包括工資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4、項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需的經費支出。

 

 

  1. 2021年部門預算表

 

 

                                    衡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4月20


2021年衡山縣市場監管局部門預算_962582021年衡山縣市場監管局部門預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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