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年度縣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整改情況的報  告

關於2021年度縣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整改情況的

報  告


一、整改工作實施情況

2022年9月26日縣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8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關於衡山縣2021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縣人大常委會要求縣政府及各預算執行單位對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要在規定的時間內認真完成整改。

二、整改工作落實情況

(一)縣本級公共財政預算執行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土地出讓金未征收到位17815.85萬元"的問題,縣自然資源局成立了繳款催繳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製定了工作實施方案。縣政府組織了自然資源局、稅務局、財政局、住建局、法院等部門,召開了對5家欠款企業的約談會議,會後下發了對5家企業的催繳價款通知書。目前隻有湖南華恩投資公司補繳了70萬元價款。

2.關於"應繳未繳利息收入24.93萬元"的問題,縣自然資源局已將24.93萬元上繳財政。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二)政府債券管理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縣財政部門未對專項債券製定相關的管理製度"的問題,縣財政於2022年4月18日製定了《衡山縣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管理辦法》,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2.關於"縣財政部門未製定專項債券資金績效管理辦法"的問題,縣財政於2022年6月8日製定了《衡山縣政府債務項目績效管理暫行辦法》,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3.關於"新增債券資金撥付不及時5557.6萬元"的問題,縣財政部門已將2020年至2021年一般債券資金1837.73萬元、專項債券資金350萬元撥付到位,剩餘未撥付的一般債券資金將逐步按照項目實施進度撥付到位。

4.關於"超範圍使用專項債券資金,涉及金額5095.66萬元"的問題,縣城鎮建設開發公司、經建投公司將超範圍使用的資金進行歸還,並進行了調整賬務處理,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5.關於"專項債券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申報和項目建設進度不匹配"的問題,縣財政、縣委統戰部已督促相關項目單位逐個環節跟蹤進展,積極開展項目後續工作。目前八裏小鎮項目已征地範圍內的清表、遷墳、拆遷等工作已進入掃尾階段,項目區內的安置區建設、規劃設計、土方招標等工作正在開展進行中。

(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部分人員未享受到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財政補貼"的問題,縣財政按相關上級文件要求,已安排財政事務中心、國庫支付中心、社保股迅速辦理手續、組織資金,配合人社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落實征地農民社保補貼資金,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2.關於"向一名不符合被征地農民身份的對象陳淑宜發放財政補貼3.88萬元"的問題,縣社保中心已暫停發放陳淑宜的養老待遇,並將已發放的補貼退還財政,該項問題已整改到位。

3.關於"4人重複享受養老保險待遇3萬元"的問題,縣社保中心已追回重複發放的養老待遇,並建立長效機製,製訂數據信息共享、數據信息比對等相關製度,加強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與公安、法院、司法、民政、衛健等部門數據共享,形成數據定期比對的工作機製,實現社保各險種之間信息互聯互通。同時,加大對省下發的疑點數據進行核查,有效防範參保人員重複參保、重複領待情況。

4.關於"對被征地農民參保信息登記和審核的內控製度不健全"的問題,該問題已整改到位,縣社保中心對重複、錯誤數據進行了大清理。

(四)"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落實情況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製度建立不完善"的問題,縣委縣政府聯合發文轉發了《中共衡陽市委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製機製改革的實施意見》,並嚴格遵照該規定執行。

2.關於"公租房空置"的問題,衡山永成印刷有限公司已出租16套,部分空置的將逐步出租。

3.關於"合同履約不到位"的問題,衡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製定了《關於禦美人項目處置工作實施方案》,並將按實施方案執行。

4.關於"未及時撥付企業資金913.3萬元"的問題,縣財政聯合縣科工信局等相關單位合理安排資金分配,截止2022年底,剩餘162.44萬元未支付。

(五)政府采購和購買服務情況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電子賣場中河沙采購價格偏高"的問題,縣財政已責成相關供應商對河沙價格進行調減,原價270元每噸的下調至150元每噸,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2.關於"未嚴格履行驗收程序,導致多付貨款"的問題,

在審計期間已整改到位,江東鄉人民政府已追回多付的貨款。

3.關於"無結算依據支付采購工程款"的問題,江東鄉人民政府已補齊驗收相關資料。

4.關於"政府采購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縣財政局采購辦於2022年4月20日對全縣各預算單位下發了《關於清理及按時政府采購合同備案的通知》,開展清理2021年已申報采購計劃而未及時進行合同備案的項目,以及清理未及時報送采購計劃、合同、驗收資料的項目。

(六)財政存量資金及庫款保障情況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財政存量資金規模較大"的問題,縣財政開展財政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清理各項財政結轉資金,對各部門2020年以前的基本支出結餘全額收回;項目支出結餘中,因在建工程、待付政府采購款等原因需要跨年支付的項目資金,可予保留,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重新向財政部門進行申請辦理撥付手續;因項目完工等原因結餘的屬於無法支出或無需支出的項目資金,全額收回,並調整用於急需的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

2.關於"未按規定存儲財政資金"的問題,縣財政根據衡山縣人民政府和湘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書對潭農商村鎮銀行的業務支持,報縣主要領導同意予以存儲,並形成相關會議紀要。

3.關於"非稅待查收入未及時清理確認收入"的問題,縣財政將加大工作力度,爭取在2023年將未清理收入按來源入庫。

4.關於"實有資金賬戶應撤未撤"的問題,縣財政已督促農業農村局進行整改,農業農村局已將賬戶裏資金全部下撥,現賬戶資金餘額為零。

5.關於"庫款保障水平較低,存在支付風險"、"庫款保障水平超出合理區間"、"庫款不足導致"有糧票無糧食"現象"的問題,一是收入嚴重短收,支出壓力大;二是受疫情影響,應急支出加大等原因造成。

6.關於"財政暫存暫付款未按序時進度清理和財政暫付款清理不及時"、"'支出掛賬'規模大"的問題,縣財政已將暫付款累計收回6848萬元。

(七)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資產賬實不符"的問題,縣商糧局已將該資產進行核銷,並同時進行了會計處理。

2.關於"未經財政審批出租國有資產"的問題,縣財政將聯合縣教育局督促嶽雲中學根據政府最新決策,與南嶽城投商議資產租期、租金等合同條款,經過財政局審批之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確保資產增值。

3.關於"置換資產清繳不到位"的問題,縣財政局清債辦積極履職、主動公示催收,截止2021年12月,已經清繳104.64萬元個人債權,未清繳的部份下達了強製執行申請書等。

4.關於"未及時辦理資產產權過戶手續"的問題,批複注入城投的國有資產,目前正在與各資產占有單位對接中,由於資產過戶要經過確權、測量、變性、辦證等程序,需要一定時間辦理,縣財政局將督促城投公司加快審批流程申請進度,並聯係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協助城投公司盡快完成產權過戶。

5.關於"資產管理體製未理順"、"部分土地、用房未明確權屬單位"、"部分土地、用房未辦權證"、"辦公用房未按規定納入統一登記範圍"、"在建工程未及時轉固定資產"、"部分保障性住房未辦權證"等問題,都牽涉到機製體製改革等原因,正在逐步整改中。

6.關於"閑置用房規模較大"的問題,縣政府辦出台了《關於印發<衡山縣清查處置閑置國有資產資源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山政辦[2022]29號,縣財政局出台了《衡山縣清查處置行政事業性閑置國有資產工作指導意見》山財資[2022]99號,牽頭全縣清查處置閑置國有資產工作,按照全領域、全口徑、全覆蓋的要求,統一開展清查處置閑置國有資產專項行動,全麵梳理閑置國有資產底子。

7.關於"租金收繳不到位有123.51萬元"的問題,縣財政已下達了催繳通知,住建局、科工信局、商糧局、水利局均已經繳到位。城投公司96.19萬元均為曆史遺留問題,無法收回。

8.關於"未執行'收支兩條線'1400萬元"的問題,此處為2016年政府會議紀要作出的決定,當時並未按資產轉讓履行相關收支程序。

9.關於"處置收益不到位1958萬元"的問題,財政局將督促農業農村局與競拍單位對接,力爭將餘款上繳到位。

10.關於"違規占用其他單位資產"的問題,交警隊使用城投公司車輛,當時是根據領導批示,用於黃花新區管理臨時使用,臨時使用完畢之後退還占用的車輛。

(八)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縣財政局工會支出擠占行政事業經費0.8萬元"的問題,縣財政已進行調賬收回。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2.關於"縣科工信局政府采購程序不合規"、"縣科工信局往來款項未及時清理"、"應扣未扣單位墊付個人款項"的問題,縣科工信局均已整改到位。

3.關於"縣人社局收入預算編製不完整"、"縣人社局白條(借條)抵庫4.8萬元"、"縣人社局收入未及時入賬"、"縣人社局隱藏公務用車維護費"的問題,縣人社局均已整改到位。

4.關於"縣商糧局國有資產賬實不符"的問題,縣商糧局已將轉讓給經建投公司的兩個集貿市場進行銷賬處理。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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