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衡山縣委審計委員會批準,中共衡山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衡山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對羅光輝同誌任衡山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羅光輝任職期間,主持局全麵工作。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一、履行經濟責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總體評價
羅光輝同誌自2019年3月以來擔任衡山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麵工作。任職期間,在履行經濟責任方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按時按質完成工程建設。截止2023年底,共完成主要支流治理項目2個;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14座;中小河流治理項目1個;重點山洪溝防洪工程1個;水美鄉村項目1個;中型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項目1個;完成279口山塘清淤、增蓄擴容;提升山上經濟作物灌溉保障能力項目39處;完成萱洲鎮堰頭港護岸工程等水毀修複項目近50處。
(二)切實加強水庫運行管護。完成全縣水閘調查複核、全縣小型水庫、水閘劃界工作,全麵推行小型水庫管理標準化建設。
(三)全力以赴抓好爭資跑項。2023年爭取到能仁港山洪溝治理、荊陂河水閘除險加固等12個國債項目,爭取國債項目資金2.2346億元。
(四)從細從實做好水旱防禦。落實防汛安全責任製,組織修訂完善了各類防汛度汛預案,完成了《縣城超標準洪水防禦預案》的編製。
(五)多措並舉保障飲水安全。一是多方籌資保運行維護、保水質。定期對全縣飲水工程及部分分散性飲水點進行了全麵水質取樣、化驗檢測,確保全縣農村飲水水質合格率達100%。二是采取新建或維修取水井,引山溪水等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維修整改集中供水工程,維護供水管網,解決村民飲水問題。
(六)有效有序推進移民工作。一是全麵落實"移民後期扶持"提升行動。2019年至2023年共爭取各類移民資金8792.3萬元,解決了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移民飲水難、行路難、產業發展難等問題。二是全麵落實"培訓增智"提升行動。2019年以來發放移民職業教育補助資金83.2萬元,助學205人,提升了移民子女受教育的程度。
從審計情況看,羅光輝同誌任職期內,能夠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抓建設、爭資金、惠民生,較好的履行了經濟責任。在本次審計範圍內,未發現羅光輝同誌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違反廉潔從政規定的問題。本次審計也發現,羅光輝同誌在履行經濟責任中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需進一步改進。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責任認定
(一)財務工作方麵存在的問題
1.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不符
2.會計科目使用不規範
3.固定資產應報廢未報廢
上述1-3項問題主要是財務人員執行財經法規製度不嚴格所致,羅光輝同誌負有領導責任。
(二)取水許可及水資源費征收方麵
1.水資源費征收管理不到位,應征未征水資源費93.15萬元
2.無證取用地下水監管不到位
我局於2024年11月4日將該問題線索依法移送縣紀委監委。
上述1-2項問題主要是水政管理人員對水資源監管不到位所致,羅光輝同誌負有領導責任。
(三)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及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方麵
1.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管理不到位,23家單位欠繳水土保持費289.97萬元
2.30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
上述1-2項問題主要是生產建設單位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規意識不強,各部門銜接製度存在漏洞,水保管理人員監督管理能力不足,監督不到位所致,羅光輝同誌負有領導責任。
(四)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方麵存在的問題
1.違規發放移民直補資金3.825萬元
(1)違規發放公職人員移民直補資金0.3萬元
(2)未核減死亡人員,違規發放移民直補資金1.02萬元
(3)核減死亡人員不及時,違規多發放移民直補資金0.78萬元
(4)違規發放外遷人員移民直補資金1.725萬元
我局於2024年7月25日將未核減死亡人員,違規發放移民直補資金1.02萬元、違規發放外遷人員移民直補資金1.725萬元問題線索依法移送縣紀委監委。
2.21人移民直補資金共1.26萬元發放未成功
3.52位戶主死亡未變更銀行賬戶信息
上述1-3項問題主要是移民村未及時核減移民信息所致。
(五)水利工程建設方麵存在的問題
1.中標單位未按規定交納履約保證金
2.多計工程價款6.4萬元
上述1-2項問題主要是工程管理人員未嚴格履行工程相關法規法規要求所致,羅光輝同誌負有領導責任。
中共衡山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 衡山縣審計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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