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審計局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公告
一、選調範圍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事業編製,副科級以下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選調單位及崗位數量
衡山縣審計局審計服務中心專業技術人員2名,文字綜合人員1名。
三、選調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二)年齡、專業要求

(三)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具有符合流動調配條件的身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限內的;
3.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4.在試用期內或服務期限未滿的;
5.已參加縣內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考試且擬錄用的人員;
6.有吸毒史的;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組織實施
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選調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中共衡山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工作規則》(山編〔2019〕20號)相關規定,由各用人單位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並要求縣紀委監委派駐各用人單位的紀檢成員,按管理權限對本次選調工作進行監督並受理此次招考的各類舉報。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2年4月19日—4月23日起在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發布選調方案。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報名的方式。需提供本人學曆與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填寫好《衡山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並由所在單位及人事主管部門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意見蓋章。
3.報名地點:
衡山縣開雲鎮解放南路99號縣政府大院審計局辦公室,聯係人:陳鵬宇,聯係電話:17872660828。
(三)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及人事主管部門在報名表內簽署意見並蓋章,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試人員名單。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以及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綜合測試
1.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果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計劃。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寫作,總分100分。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示3天。
⒉麵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麵試人選。
主要測試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解決實際問題等基本素質和能力,總分100分。
麵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麵試成績在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示3天。
3.綜合成績。筆試、麵試成績分別按50%、50%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名。
(五)體檢
體檢在公務員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2016年12月30日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後,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如擬體檢人員已參加了2021年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且合格的,須提交個人“健康體檢報告”交選調單位核實,不再重複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選調。
(六)考察
重點了解考察對象報名資格條件、“三齡兩曆一身份”、編製性質等情況,以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麵的表現。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僅限1次。
(七)公示
通過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及試用崗位,報縣委審核同意並報編製、人事部門備案,在衡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天。
(八)試用期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安排到選調崗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考察合格者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六、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按照選調要求報考,服從選調工作統一組織,不得弄虛作假。
(二)參與選調組織實施的工作人員要嚴守人事工作紀律,按選調方案開展工作。
(三)此次公開選調工作由衡山縣紀委監委派駐各單位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未盡事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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