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印發《衡山縣水利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山辦〔2019〕34號),設立衡山縣水利局,衡山縣水利局是主管全縣水行政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行政機關。
負責人:彭桂林
機構地址:衡山縣五一中路112號
郵編:421300
電話:0734-5812571
上班時間:8:00-12:00,14:30-17:30
8:00-12:00,15:00-18:00(5月1日-9月30日)
內設機構:
水利局內設辦公室、計劃財務股、人事科教股、政策法規股、工程股、安全生產股、工程質量監督股、行政審批服務股、水庫移民管理股、衡山縣河湖與水資源事務中心、衡山縣水旱災害防禦中心、衡山縣水土保持站、衡山縣庫區移民事務中心、衡山縣水政監察大隊、衡山縣九觀橋水庫管理所、衡山縣新橋水庫管理所、衡山縣紅旗水電管理所、衡山縣縣城防洪堤管理所。
主要職能: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縣級水利政策和規劃;組織編製縣級水資源規劃、縣確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製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流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製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有關製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縣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製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製全縣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製等管理製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江河、水庫及河口、灘塗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複、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係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和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研究擬定全縣農村飲水工作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有關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保護飲用水源和供水設施相關知識。
(十)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製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協調推動水庫移民對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指導縣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承擔全縣水利資金和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利經濟和水利風景區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執法。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等水利工程設施的安全監管,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河道采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根據河道采砂規劃、河勢穩定和堤防安全要求,確定禁采區和禁采期,並予以公告。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導和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十四)負責縣城防洪工程規劃的編製、修訂工作;負責城區防洪工程建設的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洪水幹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報工作。組織編製重要河流、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台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六)承擔縣河長製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於河長製工作的決策部署,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恢複河道水域岸線生態功能。負責協調督辦河長製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工作,承擔河長製工作的綜合考核工作,參與統籌協調河長製工作委員會其他重大事項。指導各鄉鎮河長製工作。
(十七)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縣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製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道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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