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陽市統計局關於印發2020年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計劃的通知 |
各縣市區統計局,園區統計局(辦),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統計監督執法檢查,嚴肅查處統計違法行為,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市統計局研究製定了《2020年全市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計劃》,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衡陽市統計局 2020年4月15日
2020年全市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計劃
為切實加強統計監督執法檢查,落實“雙隨機”和常規執法檢查工作,嚴肅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結合衡陽統計工作實際製定本計劃。 一、檢查對象 (一)凡有報送統計資料義務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 (二)政府統計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 二、檢查時間 2020年4月下旬至11月底。 三、檢查方式 (一)“雙隨機”執法檢查 1.確定檢查地區。按照市統計局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辦法(試行),決定對七縣五區和三個園區進行“雙隨機”抽查。 2.確定檢查對象。以“雙隨機”抽查的縣市區(園區)的“四上”企業和投資項目及服務業樣本單位為總體,用隨機軟件抽取3-5個檢查對象進行檢查。 3.確定檢查人員。根據統計執法工作任務和要求,從市統計局統計執法骨幹庫中用隨機軟件抽取統計執法人員完成執法檢查任務。 (二)常規檢查 對各縣市區(園區)統計單位名錄庫為總體,各抽取3-5個單位進行執法檢查,被抽中“雙隨機”檢查的縣(市)區(園區)不再進行常規檢查。 (三)重點執法檢查 1.及時組織力量對群眾舉報、領導批示、媒體披露和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批轉的統計違法現象進行認真檢查處理。 2.加大對拒報、遲報和指報、代報統計資料等違法行為的執法檢查。 3.加大對統計數據波動異常、存在問題突出的地方、行業和部門的統計執法檢查。 4.加大對局機關專業科室提供的統計違法線索的統計執法檢查。 四、檢查內容 (一)是否存在侵犯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職權的行為; (二)是否存在違反法定程序和統計製度修改統計數據的行為; (三)是否存在幹預企業獨立真實報數統計數據的行為; (四)是否存在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拒報和遲報統計資料的行為; (五)是否依法設立統計機構或配備統計人員; (六)是否設置原始記錄、統計台賬; (七)統計調查項目是否依據法定程序報批,是否在統計調查表的右上角標明法定標識; (八)是否嚴格按照經批準的統計調查製度進行調查,有無隨意改變調查內容、調查對象和調查時間等問題; (九)統計資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泄漏國家秘密、統計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和單項調查資料的行為; (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統計局要進一步提高對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執法檢查工作保障,查清查實本地區統計數據質量情況,切實提升統計工作法治化、規範化水平。 (二)確保檢查數量。各縣市區統計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按質保量地完成各項執法檢查任務。全年市本級直接檢查數量不少於40個,縣市區直接檢查數量不少於20個單位。 (三)嚴格檢查程序。各縣市區統計局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統計執法監督檢查辦法》等法規文件的要求,全麵落實“雙隨機”抽查,依法依規依程序開展統計執法檢查,統一使用規範的法律文書,做好現場檢查筆錄和調查筆錄,認真收集有關證據資料,做好案卷立卷歸檔。 (四)加大懲處力度。各縣市區統計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依法嚴肅懲處各類統計違法違紀行為,及時公示統計失信企業信息,公開曝光典型案件,切實維護統計法治權威。 (五)強化責任意識。各縣市區統計局要進一步規範執法檢查行為,在檢查、辦案過程中應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案、文明執法。嚴格執行廉潔自律的政策規定,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九項規定”和市委“十項規定” 精神,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堅決杜絕隻檢查不辦案和變相檢查、違法違規操作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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