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

HSDR-2015-01027  

山政辦發〔201549

 

 

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衡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

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單位:

衡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已經縣機構編製委員會審核,縣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 年11 月6

 

 

 

衡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

 

根據《中共衡山縣委 衡山縣人民政府關於衡山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山發〔20152號)和《中共衡山縣委 衡山縣人民政府關於衡山縣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山發〔20153號),設立衡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下放、調整、增加由縣人民政府公布予以變動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對全縣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和職業病預防有關監督管理。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含職業衛生,下同)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組織起草安全生產綜合性的規範性文件,擬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園區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製的落實情況;組織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擬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製指標分解方案;監督考核並通報全縣安全生產控製指標執行情況。

(三)對權限內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製度;承擔職責範圍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下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職責,依法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並負責其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對一般事故調查處理進行掛牌督辦,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加強對職責範圍內建設單位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十)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權限內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一般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和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研和技術推廣應用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省、市財政安排我縣和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等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並監督檢查其資金的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投入以及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十三)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開展全縣安全生產方麵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落實;擬定機關的各項規則和製度;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會務、保密、檔案、信訪、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接待、車輛管理、後勤保障等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收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本級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績效管理、檢查、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製、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及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監督檢查所屬單位財務,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設備采購和管理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和應急救援裝備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使用監管工作;組織擬定安全生產科技計劃;組織擬定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研和技術推廣應用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綜合性的規範性文件;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貫徹工作;負責年度安全生產行政檢查計劃編製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示範創建工作。

(三)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本單位對企業和個人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征收、行政給付、其他職權(核準、備案、年檢)等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谘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與本單位承擔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事中事後監管職能股室的溝通協調,並做到信息共享;負責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與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聯絡,接受縣編辦、縣法製辦、縣政務服務中心的監督指導。

(四)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

擬定全縣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承擔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製定安全生產控製指標分解方案並監督、通報其執行情況;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考核、綜合督查等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及園區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綜合工作;承辦安全生產新聞發布和重要信息的發布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宣傳報道及宣傳活動;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石油(煉化、成品油管理、長輸油氣管道除外)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權限內非煤礦礦山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的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指導監督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有關基礎工作;參與非煤礦礦山企業一般以上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六)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批發)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權限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建設單位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指導監督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有關基礎工作;參與煙花爆竹企業一般以上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七)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長輸油氣管道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權限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建設單位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指導監督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有關基礎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企業一般以上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八)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

對權限內金屬冶煉(含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管;指導監督權限內工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金屬冶煉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有關基礎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九)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

擬定職業衛生發展規劃、重大決策;承擔職業衛生綜合監管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職業衛生工作(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職業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由相關業務股室分別承擔);依法組織權限內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職業危害申報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檢測、技術服務機構監督工作。

(十)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管理股

承擔權限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含職業衛生事故,下同)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參與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工作;對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進行掛牌督辦,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專家庫的建設及管理,協調調度安全生產專家支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製度和有關規定;組織起草有關安全發展規劃以及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係建設;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及事故統計、分析、通報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演練;參與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導全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製為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總工程師1;股室負責人10名;

原定6名全額撥款事業編製暫保持不變。

五、其它事項

(一)關於交通旅遊、鐵路、民航、水利、建築和城市公用設施、民爆器材、郵政、電信、特種設備、消防、農業機械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問題。公安、交通運輸旅遊、鐵路、民航、水利、建設、國防科技、郵政、經信、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環保、消防、農業機械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發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由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負責。

(二)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經營(批發)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燃放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製,依法打擊和取締煙花爆竹非法生產、買賣、儲存行為;縣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負責擬定煙花爆竹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有關標準、規劃。

(三)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各鄉鎮的職業衛生實施綜合監管,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監督管理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對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製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職業病報告管理等工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勞動合同實施情況監管工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等工作;縣總工會依法參與全縣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麵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四)關於工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問題。縣煙草局負責對職責範圍內煙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商務和糧食局負責對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包括商業貿易等)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負責對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包括金屬冶煉(含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等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煙草、商貿、金屬冶煉(含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等行業領域實施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五)關於明確園區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園區管理機構負責本園區內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下設機構、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

1.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為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製6名,設大隊長1名。

2.安全教育培訓中心,為正股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核定自收自支編製3名,設主任1名。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衡山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衡山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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