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山萱洲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

       

      湖南衡山萱洲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  

      

  根據衡山縣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設立湖南衡山萱洲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的批複》(山編字〔2015〕10號)精神,設立湖南衡山萱洲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為縣人民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實施濕地公園總體規劃;負責製定濕地公園的各項規章製度和管理計劃;負責對濕地公園規劃控製區內的建設、規劃、開發、經營活動進行監管;協調濕地公園與周邊鄉鎮、村(社區)的關係。  

  (三)負責濕地公園內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濕地公園內濕地保護與利用,生態旅遊等事務;負責園區內野生動植物的救護和疫源疾病的防控工作。  

  (四)負責濕地公園資源調查和監測工作;管理濕地科研成果、數據和資料,並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調查和監測報告。  

  (五)負責濕地科學知識的科普教育、參與國際國內濕地保護與利用的交流與合作。  

  (六)協助爭取、籌措濕地保護、修複、建設和管理資金;對授權的相關資產進行經營、管理、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組織實施濕地公園生態保護修複工程、基礎設施配套、生態旅遊開發及其它項目,並予以管理。  

  (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園區內的林業林政、漁業漁政、環境保護、園林綠化等工作。  

  (八)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萱洲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處的日常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機關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製度;承辦機關文秘、保密、信訪、信息、檔案、統計、督查、後勤管理及政工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計劃財務股  

  負責日常財務工作;負責管理處的固定資產、流動資金的管理使用和核算工作;負責年度財務預、決算和各種經濟計劃、往來結算管理。  

  (三)資源保護股  

  負責濕地公園內的資源保護管理、水電管理、建設規劃、環境美化等工作,製定禁止非法圍墾開墾、填埋濕地、采砂、捕魚、捕鳥等保護自然資源的各項規章製度;協助保護區的森林防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  

  (四)科研監測股  

  負責濕地公園水文、氣候、水質、濕地監測、科研技術引進、推廣、傳播、交流、宣傳和科教等工作。  

  (五)政策法規股  

  負責濕地公園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濕地科普教育;負責濕地公園的旅遊開發和管理;協調處理公園涉內涉外關係。  

  三、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  

  萱洲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製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總工程師1名,股室負責人5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製1名。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置。  

  四、其它事項  

  (一)設立衡山縣永和濕地保護管理站,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製5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1名。  

  (二)設立衡山縣萱洲濕地保護管理站,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製5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1名。  

  主要職責:負責管轄區內濕地資源的保護,製止人為活動對濕地生態環境的幹擾和破壞及違反濕地野生動植物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及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管轄保護區內各類公園基礎設施的保護和管理。  

  五、附則  

  本規定由衡山縣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衡山縣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相關閱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