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門鎮司法所工作職能

店門鎮司法所工作職能

 

司法所是縣司法局派駐鄉鎮承擔鄉鎮人民政府管理轄區內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履行法律服務、法製宣傳和法律保障三大職能。其主要職責任務是: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積極做好民間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

(2)積極協助鄉鎮人民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3)負責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代表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調處社會矛盾和民間糾紛;

(4)組織開展法製宣傳教育工作;

(5)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擔任鄉鎮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6)組織開展各村矯正工作;

(7)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8)組織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日常幫教工作;

(9)發揮職能,積極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主動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處理社會熱難點問題;

(10)完成縣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安排的有關工作。

 

司法所負責人:譚祥斌  

 

聯係電話:18216069019

 

辦公地點:店門鎮人民政府辦公大樓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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