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門鎮民政辦公室工作職能

店門鎮民政辦公室工作職能

 

(1)負責宣傳貫徹落實新形勢下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斷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嚴格依法辦事。

(2)深入調查研究,結合實際,製定本轄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建立和完善相關救災救濟、農村低保、優撫安置等各項規章製度。

(4)負責本鎮各類民政對象的調查摸底、統計上報和管理工作,承辦各類民政救助對象的款物發放。

(5)負責本鎮救災救濟工作。認真做好鄉內災情的核查上報並及時實施減災計劃,修訂完善鄉村二級防災應急預案,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負責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和監督,並及時公布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6)負責本鎮內軍、烈屬優待、撫恤金的管理、發放及傷殘等級申報工作;加強國防教育宣傳工作,組織開展軍民共建活動。

(7)負責本鎮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低保對象的摸底、審查、上報和監督保障金的發放工作,做到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8)指導、協助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村(居)務公開工作;做好轄區內各村(居)委會的換屆選舉等村(居)民自治活動.

(9)配合縣民政局參與鄉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處理工作,完成轄區境內地理實體、行政區劃、街道村名名稱的命名、更名等申報工作。

(10)負責本鎮孤兒、五保戶、特困戶等弱勢群體的救助工作;指導社會興辦敬老院、福利院

(11)負責本鎮內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和遺棄兒童的保護工作,保障其合法權益。

(12)協助鄉鎮做好民政上訪對象的接待、調查、處理工作。

(13)完成鎮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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