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門鎮開展農民工綜合信息係統應用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加強農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和落實各項為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民工綜合信息係統應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11號)的要求,按照省、市、縣部署安排,為做好我鎮農民工信息數據采集上傳工作,提升全鎮農民工動態監測能力和水平,特製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部署的農民工綜合信息係統,建立覆蓋鄉鎮、村(社區)的農民工綜合信息工作平台,通過基層采集填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辦業務部門信息歸集和農民工信息共享等方式,建立農民工綜合信息基礎數據庫,定期進行信息數據更新,實現農民工實名製信息管理和動態監測,並支持各地區間輸出、輸入農民工數據共享,為全麵掌握本鎮農民工基本情況,分析研判農民工流向、就業形勢,推進各項農民工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二、組織領導
成立鎮農民工綜合信息采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唐衛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康鐵庚、副鎮長覃海燕任副組長,鎮鄉村振興辦廖鸞祥、陳淑琳、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勞動保障組鍾巧、各村(社區)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勞動保障組,由鍾巧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農民工綜合信息采集工作聯絡調度。
三、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製。各村(社區)要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清單,結合工作實際,將具體工作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二)做好信息采集歸集。要統籌做好農民工信息采集、歸集工作,充分發揮已有信息數據作用。農民工實名製信息采集,原則上以戶籍地為主,兼顧外來農民工。
信息采集和上傳。主要依托農民工綜合信息係統,鎮農民工綜合信息采集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村(社區)采集填報農民工信息,各村(社區)要按網格化分片對本轄區農民工人員信息進行采集,並做好上傳工作,並於6月25日前完成數據采集和上傳。農民工綜合信息中的"社保信息"部分,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與相關數據庫比對獲取, 不列入采集內容。
(三)做好信息數據更新。自2023年第二季度起,鎮、村係統管理員要登錄農民工綜合信息係統,於每季度末對本轄區戶籍的已有農民工信息進行修改審核確認,對新增農民工進行信息錄入。
(四)加強信息數據分析應用。定期開展全鎮農民工形勢分析研究,了解掌握農民工基本構成、就業流向、技能、參保等情況。加強重點區域農民工研究,重點關注向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東部沿海地區以及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轉移就業農民工的就業形勢。加強重點時期農民工流動監,助力做好春節前後等重點時段農民工返崗複工服務保障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鎮、村(社區)要充分認清農民工綜合信息係統應用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統籌安排,加大對農民工綜合信息係統應用工作的支持力度,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職責,形成主體明確,分工合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麵。
(二)強化保障。鎮、村(社區)要建立健全農民工綜合信息係統應用工作機製,結合工作實際,充分調動信息采集、歸集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統籌開展好農民工實名製信息采集填報、數據更新等工作。要依法依規進行農民工信息采集、歸集和共享,加強對本級管理員和業務工作人員教育管理,嚴格係統訪問權限, 確保信息數據安全。
(三)加強溝通。鎮、村(社區)在組織開展農民工綜合信息係統應用工作過程中,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溝通和報告。要組織係統學習縣人社局統一印製發放的《農民工綜合信息係統用戶手冊》,指導信息采集人員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各級管理員用戶名密碼將定向通知。
衡山縣店門鎮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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