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創新基層群眾自治機製,提升自治能力,助推法治江東、平安江東的建設水平,結合我鄉實際,在全鄉推廣創建“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群眾自治工作品牌。現製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著力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製度,充分發揮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不斷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切實維護基層穩定,全麵助推鄉村振興,確保“小事不出‘灣村’,大事不出鄉”,為護航黨的二十大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目標任務
通過摸排、培育、推選“灣村明白人”,搭建鄉賢參與共建共治平台,充分調動鄉村鄉賢、基層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實現全鄉範圍內“灣村明白人”,全覆蓋。建立健全“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品牌運行管理機製,進一步發揮“灣村明白人”和鄉村鄉賢在基層治理中的有益補充作用,不斷壯大基層群防群治工作力量,全麵提高基層自治水平。
三、實施辦法
(一)“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的崗位設置
1.“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崗位的設立、撤銷、範圍調整,由村級提出,一般一個村(社區)設置5名,且要求長期在村生產經營,經相關部門聯合審核後,報鄉鎮批準,報縣委政法委備案。
(二)“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的主要職責
2.“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要立足鄉賢在群眾中的威望、影響力和帶動力優勢,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在鞏固基層基礎、維護社會穩定、提升鄉村文明上充分發揮作用,為打造江東高水平社會治理貢獻力量。主要是當好“五員”,即矛盾糾紛“調解員”、社情民意“傳遞員”、政策法律“宣傳員”、鄉村振興“助推員”和鄉風文明“監督員”。
一是要在日常交流和矛盾調解過程中,注重開展以政策解讀、法律知識、鄉村振興、文明勸導等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
二是要積極協助村(社區)摸排“灣村”矛盾糾紛,對可以及時調解的矛盾糾紛現場調解到位,對複雜的矛盾糾紛及時上報村(社區),組織專門調解。
三是要倡導鄉風文明,幫助製定、修訂村規民約,及時糾正“灣村”陋習,進一步提升鄉村麵貌。
四是要及時做好信訪人員工作,通過法治教育、情理感召、思想疏導等方式,努力做好“灣村”初信初訪問題的處理和信訪積案化解。
五是要努力加強中央和地方政策、法律業務、創富帶富、心理疏導等方麵的知識學習,為群眾提供基礎性谘詢。
六是要帶頭開展農業生產,發展地方經濟,熱心灣村公益事業,帶動群眾勤勞致富,助力鄉村振興。
(三)“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的推選產生
(1)推薦階段(6月7日至6月16日)
1.部署發動。各村(社區)兩委要結合本地實際,在已成立鄉賢會的基礎上,加大鄉賢資源摸底調查工作,對本轄區內品行好、有聲望、有能力、熱心家鄉事業發展、對家鄉建設有熱情、有貢獻的人員,按照類別建檔,摸清數量、成員身份、分布、構成及聯係方式,充分征集其個人意願,建立鄉賢數據庫。廣泛宣傳開展評選“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活動的重要意義、劃分好灣村地域,推選的條件要求、步驟程序。
2.摸底。各村(社區)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摸底,主要從離職村幹部、黨員、退休職工、德高望重人士、致富帶頭人,積極分子中摸底,並形成台賬。
3.推薦候選人。各村(社區)兩委要按照評選條件和要求,采取自薦、群眾推薦及村兩委推薦等形式,根據灣村設計,推選候選人名單。名單報鄉黨建辦,由多部門進行聯合審查,確定正式人選。
(2)評選階段(6月17日至6月23日)
4.聯審。各村(社區)根據各自推薦名單填寫“灣村明白人”選聘資格聯審表,交鄉黨建辦,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鄉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黨建辦、紀委監委、村帳代管中心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查,確定候選人名單。
5.考察。由評選活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聯點村社區班子領導開展實地考察。考察中如果發現考察對象個人誠信、社會綜治等方麵存在突出問題或實際情況與推薦材料差距較大的,將予以否決。
(3)結果公示公布階段(7月上旬)
6.公示。根據評審考察情況,確定“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人選名單,報經鄉鎮審核同意後,通過適當方式公示。公示有異議的,視情況依次替補。最後由村委會登記造冊、建檔立卡,報所在鄉鎮備案,並頒發聘任證書和榮譽徽章。
7.培訓。鄉鎮將安排黨建、農業服務中心、宣傳網信、民政、司法、信訪等部門專業人員對“鄉村鄉賢”與“灣村明白人”正式人員進行集中培訓。
(四)“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的培養使用
各村(社區)“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的聘用期為一年,但不屬於村(社區)幹部類別,沒有工資待遇發放,更多的是榮譽和精神激勵。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科學配套的考核評價機製,將其遵紀守法、業務培訓、盡職盡責等情況,納入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由所在村支“兩委”對其履職情況給予綜合考評,對表現優秀的“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酌情給予適當獎勵,優先推薦成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候選人、優先推薦入黨;對工作不主動、不負責的,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解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黨委書記胡向軍任指導員,黨委委員、人大主席羅月亮任組長,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唐文鵬任副組長,民政、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司法、黨建、禁毒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品牌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鄉綜治辦,具體負責全鄉“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品牌創建工作的組織實施,牽頭研究完善實施方案,指導各村(社區)工作落實情況。
(二)貼近群眾實際。鄉賢文化紮根鄉土,看得見、摸得著,貼近百姓,貼近青年。推選工作要立足基層,充分體現群眾性,使推選出來的“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為群眾所普遍認可、接受,成為社會正能量的傳播者。
(三)注重宣傳引導。充分利用抖音短視頻、微信公眾號、村村響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宣傳,深度挖掘報道“鄉村鄉賢”與“灣村明白人”典型事跡、優秀人物,為推進“鄉村鄉賢+灣村明白人”創建營造濃厚的氛圍,讓基層群眾全麵知曉、堅定支持、積極參與品牌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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