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發〔2025〕20號
關於印發《衡山縣江東鄉村(社區)“兩委”換屆前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鄉鎮內設二級機構:
2025年年底,我鄉將啟動新一輪村(社區)“兩委”換屆。在換屆前,要完成村(社區)財務清查和(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為切實做好清查審計工作,現將《衡山縣江東鄉村(社區)“兩委”換屆前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衡山縣江東鄉委員會
衡山縣江東鄉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
衡山縣江東鄉村(社區)“兩委”換屆前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鄉新一輪村(社區)“兩委”換屆前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審計的時間
清查審計工作從2025年7月1日開始,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村(社區),需報鄉主要領導審核,經縣委組織部同意才能適當延遲,最遲不得超過2025年9月20日。清查審計期間不得影響村(社區)財務正常運行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二、清查審計的範圍及對象
(一)清查審計時間範圍。重點清查審計2020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村(社區)財務情況(包括村委會及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對涉及村級財務管理、集體資產資源處置、集體經濟合同、村級違規舉債、重大工程項目建設、違規出借集體資金等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可追溯至相關曆史年度。
(二)清查審計對象。本屆村(社區)“兩委”成員及參與經濟活動的其他組織成員;涉及財務問題的往屆村(社區)組織成員;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法定代表人、理事會成員及財務管理成員等。
三、清查審計的內容
(一)村(社區)財務清查內容。一是村(社區)各項收入、各項財產、債權債務等;二是各項財務管理製度執行和民主理財情況;三是規範公開村(社區)財務情況。同時,參照全國村級財務清理及2022—2025年“三資”(資金、資產、資源)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排查“三資”管理漏洞,規範財務收支行為,重點排查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虛報冒領、套取截留、侵占挪用、違規出借集體資金等問題。
(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一是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以及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招投標情況;二是政府撥付或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三是資金管理使用以及集體資產、資源的
承包、租賃、擔保、出讓及其他管理使用情況;四是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等情況;五是村(居)民反映強烈、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
四、清查審計的程序及要求
(一)統一安排部署。我鄉結合實際製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統一安排部署村(社區)財務清查和村(社區)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二)開展清查審計。我鄉成立審計工作專班落實清查審計工作;對經濟規模較大、群眾要求強烈的村(社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委托第三方專業審計機構進行審計。清查審計工作中,村(社區)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監事會成員應當全程參與監督,確保審計工作公正透明。對村委會及村級組織成員的清查審計工作按照《湖南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辦法》規定執行。
(三)出具結果報告。清查審計工作結束後,要充分聽取村(社區)務監督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監事會的意見,客觀、公正、準確地出具村(社區)財務清查審計結果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村(社區)財務清查結果和各村(社區)組織成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審計報告經鄉黨政聯席會議進行專題研究,鄉鎮主要負責和清查審計機構負責人在結果報告上簽字。對村(社區)曆年遺留、群眾普遍關注的重點經濟問題,安排專項審計,出具專項審計結果報告。清查審計結果報告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得虛構,避免雷同。對發現的問題要區分不同情況,提出具體的處理意見。
(四)公開結果報告。清查審計工作結束後15天內,由鄉級負責指導村(社區)務監督委員會向村(社區)民代表會議公布清查審計結果報告,並在村(社區)務公開欄予以公開。有條件的應當采取現代信息手段,向在外務工人員進行公布。村(社區)務監督委員會負責聽取群眾的意見,
解答群眾疑問,維護保障成員的合法權益。
(五)及時建檔備案。鄉級指導村(社區)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收集整理清查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報告、工作台賬、會議記錄、群眾意見及處理情況等相關資料,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入檔保存。我鄉將所轄村(社區)清查審計結果報告建檔永久保存,以便後續查閱監督。
五、清查審計的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清查審計工作,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成立了專門的工作專班。由鄉黨委書記唐彬擔任指導員,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曠文傑擔任組長,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唐文鵬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王桂珍、唐尊波、彭茂林、唐玉美、成主方、殷山山、張曈、徐鵬程、陳雅妮、唐萬民、薑子怡、謝雅芳、範林海、劉為益、符勇。工作專班具體負責清查審計工作,並著力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對於信訪矛盾突出、群眾反響強烈的村(社區),將由鄉黨委向縣委組織部申請,實施提級審計。
(二)落實經費和人力保障。由鄉黨委、政府整合農業農村(農經)、財政等中心(站、所)的業務量,組成強有力的清查審計班子,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清查審計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督導驗收。2025年9月10日前,鄉審計工作組全麵完成自查驗收工作。清查審計工作要與正在開展的鄉村振興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有機結合,發現重要重問題要按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紀檢監察機關,嚴格執紀問責。對因工作敷衍了事、清查審計不認真負責、處理問題不徹底,造成群眾上訪和重大不良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負責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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