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東鄉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方案

江東鄉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繳費工作方案

為確保我鄉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順利開展,實現城鄉居民醫保製度可持續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會議及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麵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醫療保障製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實現覆蓋全民、依法參保為目標,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優化參保繳費服務,提升參保信息質量,確保基本醫保(含城鄉居民醫保、城鄉職工醫保)參保任務100%完成,實現應保盡保、應繳盡繳。

二、參保對象

城鄉居民醫保製度覆蓋我鄉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鄉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在我鄉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

三、參保繳費標準及時間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為350元/人。2023年集中參保繳費期為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未在規定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得中途參保、享受醫保待遇。

以下八種特殊情形可以中途參保:(一)當年度出生90天內新生兒辦理參保登記並繳費的,自出生之日後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均可納入報銷;(二)兒童福利機構新接收未參保的兒童,可隨參隨繳,自進入兒童福利機構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三)因勞動關係終止導致職工醫保斷保的人員,在斷保90天內憑職工醫保參保證明可參加居民醫保,自職工醫保斷保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四)複轉軍人、未及時就業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刑滿釋放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憑居住證首次在居住地參保,可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五)監測對象、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難群眾,穩定脫貧人口,經排查核實屬於客觀原因在集中參保繳費期未參保的,可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六)未在90天內參保繳費的新生兒;(七)新遷入戶口人員;(八)職工醫保斷保人員未在90天內參保繳費的。以上特殊情形,第1至第5種情形均按350元/人繳費;第6至第8種情形需一次性足額繳納個人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待遇從繳費的下個月起享受。

四、參保繳費

(一)參保方式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參保。對已經參加了職工醫保或在戶籍地以外統籌區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提供參保繳費憑證後不再重複參保。

(二)繳費方式

繳費人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式參保繳費:

1.湘稅社保手機APP;

2.“湘稅社保”微信小程序;

3.銀行布放在村(社區)的智能POS機;

4.銀行櫃台繳費。

各村(社區)原則上不再使用集中收取現金繳費的方式,確因特殊情況需要以集中收取現金的形式繳費的,代辦員收取費款後應及時通過銀行智能POS機、湘稅社保手機APP或微信小程序、銀行櫃台等線上繳費渠道繳費入庫。堅持“誰收取、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必須做到當日收款當日繳庫,因網絡等原因,當天無法繳庫的,最遲不得超過3天繳庫,所有現金費款在12月31日前必須繳庫。繳費錄入時必須核實參保人員信息準確無誤、參保人是否為特殊繳費人員,是否已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等,參保地一定要選擇“衡山”,嚴禁將錯就錯、張冠李戴錄入係統。發生錯錄漏錄的,稅務醫保係統均無法修改,後果自負;如影響繳費人權益,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已繳費參保信息原則上不得修改;多繳、錯繳、交錯統籌區原則上不予退費。

(三)參保繳費流程

續保人員繳費流程。可直接通過“湘稅社保”手機APP、“湘稅社保”微信小程序、村(社區)代辦點的銀行智能POS機、銀行櫃台等方式繳納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凡通過以上方式繳費的,均有繳費記錄可以查詢,POS機刷卡小票或手機繳費記錄均可作為繳費憑證。如繳費人因報銷等原因需要紙質票據,可通過湖南稅務社保費網上繳費係統打印票據。

新增參保(含往年參保信息有誤)人員繳費流程。集中參保繳費內繳費人可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前往縣政務中心醫保窗口或戶籍地鄉鄉醫療保障服務站進行參保登記或信息變更後自行繳費;也可以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的照片或複印件到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通過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上傳相關資料辦理後再自行繳費;還可以通過微信搜索“湘醫保”,激活本人醫保電子憑證後,在湘醫保平台完成本人參保登記後再自行繳費。

(四)困難群眾參保繳費資助政策及流程

資助政策:1.資助標準:對特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予以全額資助(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一二級殘疾人參照執行),對低保對象給予50%的資助。過渡期內,對納入民政和鄉村振興等部門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範圍的困難人員、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給予50%資助。在集中參保繳費期,符合資助政策的困難人員未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的,不予資助。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相關部門動態新增的困難對象,可享受2023年參保資助政策。對重點優撫對象、計生失獨(傷殘)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原資金渠道給予全額資助。集中參保繳費期結束後,新增認定的上述困難人群,不享受參保資助。

2.資助順序:為避免同一人多重身份重複資助參保,按照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一二級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計生失獨(傷殘)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範圍的困難人員的順序予以資助,已參加我縣職工醫保的困難人群不予資助。各村(社區)要在月底之前將之前提供的資助名單中已死亡人員名單提供給鄉勞保站。

五、實施步驟

(一) 宣傳發動階段(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30日)

召開全鄉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動員大會,各村(社區)組織召開動員會議和培訓,讓工作人員掌握參保繳費政策和工作重點、工作要求。要通過多種形式和平台,在全鄉範圍內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和正麵引導,讓“早參保早受益、不參保不受益”的觀念深入人心。

(二)參保繳費階段(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以村(社區)為單位,采取符合當地實際和城鄉居民意願的“幹部上門輔導,居民自主繳費”的參保繳費方式,同步做好宣傳、發動、調度、統計等基礎工作,參保繳費期間,實行周報告製度,由鄉政府安排專人匯總後每周向鄉政府主要領導匯報,每周公布各村(社區)籌資工作進度。

(三)繳費公示階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征收工作完成後,鄉本級通過操作係統導出已參保人員數據明細,加蓋鄉(鎮)和村(社區)公章後向繳費人張榜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事關民生大計和群眾的切身利益,2023年度參保繳費提標增幅,工作較往年時間更緊、任務更重、難度更大。各村(社區)、各相關二級單位務必站在講政治、重民生、顧大局、保穩定的高度,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配備得力人手,強化宣傳引導,確保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村(社區)要利用村村響、屋場會、微信群、宣傳冊、橫幅、標語等多種方式,對參保繳費標準和時間、參保繳費方式、參保繳費流程、待遇享受等內容進行廣泛宣傳。引導城鄉居民積極主動參保(續保)繳費,切實保障參保繳費居民的合法權益。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和輿論方向,提升全民參保意識,形成“我要參保”的良好氛圍。

(三)壓實工作責任。按照省政府關於城鄉居民醫保費征收的指導原則“政府主導、鄉(鎮)主抓、部門配合、稅務服務”。稅務管理員負責上級數據的溝通交流、衛生院負責參保人員信息核準登記、村(社區)幹部負責入戶宣傳代繳、各村(社區)蹲點領導全程參與跟蹤督促的多方位運行機製壓實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履行好工作責任,及時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嚴格按照要求開展參保繳費工作。

各村(社區)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要確保本轄區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95以上,不發生因參保繳費工作而引發的輿情或上訪事件。醫保專幹負責工作對接,對各村(社區)上報的新增參保人員和往年登記信息有誤不能繳費的,及時聯係鄉鄉衛生院、醫保、稅務等部門處理並反饋給上報人,確保每一個參保人都能繳費成功。各村(社區)負責將宣傳海報《衡山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權益告知書》粘貼在村(社區)村部、商店等人流密集場所,逐戶發放《致城鄉居民的一封信》宣傳單;製作本地參保繳費和異地參保工作台賬,逐家逐戶上門宣傳、提醒、督促、協助參保繳費,並記好台帳。新增參保人員和往年登記信息有誤不能繳費的,各村(社區)要負責記錄好參保人員準確信息,及時上報鄉政府集中處理,並根據反饋情況協助居民完成繳費並及時更新台賬

駐鄉稅務管理人員要積極配合鄉政府開展參保繳費工作;做好與鄉(鎮)工作人員的對接培訓,進一步規範參保繳費程序,優化繳費服務,及時解決繳費中的係統障礙;與各銀行建立良好的合作機製,鼓勵推廣手機端繳費,保證繳費渠道通暢,及時統計繳費情況並向各村(社區)通報繳費進度。

鄉財政所負責對接縣財政局,切實保障參保繳費工作經費。

鄉民政辦、殘聯、鄉村振興辦、衛健辦、退役軍人事務服務中心協助核定困難群眾人員名單。

鄉中心學校要做好在校學生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宣傳工作,負責對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情況進行調度摸底,對未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學生家長進行督促

鄉紀委監委負責對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籌資過程進行全程監督與檢查。

駐鄉銀行要確保其繳費渠道暢通,並派專人與稅務、醫保部門對接,提供繳費相關優質金融服務,設置好醒目的櫃台提示。

七、獎懲措施

為確保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任務圓滿完成,特製定了繳費任務表(附件5),各村(社區)在2022年12月31日前籌資比例達到95%及以上、90%-94%、85%-89%、85%以下的,分別按5元/人、4元/人、3元/人、2/人的標準撥付工作經費。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已納入對各村(社區)的年度績效考核範疇,鄉政府將嚴格按年初績效考核管理辦法進行考核。鄉紀委將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各村(社區)的征收情況進行督查,對征收進度落後的村(社區)進行約談和通報,對參保繳費工作嚴重滯後、影響群眾利益的,將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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