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橋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目的及工作原則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鎮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按照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聯防聯控,依法規範、科學處置的原則,特製定本預案。
1.2 編製依據及適用範圍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湖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衡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衡山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編製。適用於本鎮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指揮體係及職責
建立新橋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該機構負責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2.1 應急組織機構
建立新橋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鄉鎮黨委書記任指揮長,鄉鎮長任組長,分管衛生健康班子成員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黨政成員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分管衛生健康班子成員兼任辦公室主任。
2.2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工作組職責
綜合組主要職責:統籌協調各工作組,負責製定整體工作方案;負責匯總報告鎮內防控工作相關信息。疫情監測控製組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鎮內疫情監測和評估研判,指導疫情處置。新聞報道組主要職責:負責對接上級宣傳係統輿情宣傳口徑,收集鎮內疫情相關的輿情,並及時處置。負責防控工作的對外報道。後勤保障組主要職責負責疫情防控經費保障,用車用餐等。紀檢監察組主要職責:負責督查整個工作開展過程中的執紀監察。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根據上級要求各級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開展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加強管理和監督,保障監測質量。
3.2 預警
各級相關都門在權限範圍內,及時、準確地預警,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信息。各有關部門根據預警要求及時做好應對準備工作。
3.3 信息報告與通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隱患、有權向上級人民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和個人。 監測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可能事件時,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所在地縣級衛健部門報告。事發地人民政府及衛健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標準,在規定時限內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及衛健部門,緊急情況可以越級上報。
4.應急響應
4.1分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際級別分為一般(IV級)、較大(I級)
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詳見附件3。
5.善後工作
5.1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後,對應急處置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等的物資和勞務應進行摸底並合理評估,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傷、致殘、死亡人員,對參加應急處置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摸底上報。
5.2 總結評估
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總結評估,評估報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
6.應急保障
6.1人員保障
全體鎮村幹部。
6.2 物資經費保障
財政所牽頭保障物資儲備經費。
7. 監督管理
7.1 宣傳和教育
宣統委員牽頭落實宣傳教育工作。各村(社區)利用廣播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 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普及教育,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7.2 應急演練
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並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7.3 責任追究
紀檢監察部門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有遲報、漏報、瞞報、謊報重要信息及失職、瀆職和玩忽職守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其責任。
8.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鎮衛生部門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請鎮政府修訂和完善本預案。
8.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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