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萱洲鎮2024年防範未成年人
溺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鎮屬各學校:
《萱洲鎮2024年防範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實施方案》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衡山縣萱洲鎮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萱洲鎮2024年防範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實施方案
為從源頭上防範化解未成年人溺水風險,健全完善防範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聯防聯控機製,堅決遏製和防範未成年人溺水事件發生,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萱洲鎮開展2024年防範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校園安全的係列重要論述,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化學校安全教育,督促提醒家長履行好未成年人校外安全監護責任,努力從源頭化解發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風險。加強水域隱患排查治理,落實重點危險水域管理措施,完善部門、屬地、學校和家庭“四方”責任體係,鞏固我鎮近年來防溺水工作成果,實現責任事故零發生。
二、重點任務
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未成年人防溺水責任體係,壓緊壓實村(社區)屬地管理責任、中心學校宣傳教育主體責任、鎮村兩級日常防控責任以及家庭監護責任。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村(社區)、鎮屬各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人員對水庫、河道、塘堰壩、水電站、水閘、渠道及水井等水利工程進行全麵摸底排查,建立台賬,明確主體責任,按照管理權限,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同時要建立安全巡查製度,各村(社區)要做好安全警示標誌標識設置、救援器材和隊伍配備、防護設施建設等工作。
(二)落實學校宣傳教育主體責任。中心學校要督促全鎮各中小學、幼兒園加強對學校防溺水的宣傳教育,落實防溺水教育“十個一”,即看一次專題片、唱一首歌、上一節課、貼一張掛圖、寫一篇作文、發一封信、開一次主題班會、開一次家長會、搞一次演練、走一次家訪活動、寫一篇作文。各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家校聯係,通過召開專題家長會、家訪、電話、短信、微信、QQ群等線上、線下多種方式,將《關於預防未成年人溺水致全縣中小學生家長的信》發送到每一名未成年人家長的手中,並建立每天教育提醒未成年人一次、每周向未成年人家長推送1次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的常態工作製度。學校要及時發現並處置未成年人上課時間曠課、住校時間離校、請假外出未按時返校等情況,及時與家長溝通,確定未成年人去向,確保未成年人安全。
(三)落實鎮村(社區)日常防控責任。充分發揮基層幹部和人民群眾的作用,彌補未成年人在放學後、雙休日及節假日期間脫離學校監管的短板,織牢基層日常防控網絡。全麵設立防溺水警示牌,危險區域設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等設施,落實轄區水域“四個一”建設(一個警示牌、一個救生圈、一根救生繩、一根救生杆),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疊加互補的方式,確保對重點水域岸線的全覆蓋。各村(社區)要給防溺水盯守人員每人配備“四個一”(一頂遮陽草帽、一條紅袖章、一個口哨、一個水壺),紅袖章要印有“安全員”醒目字樣,方便群眾、未成年人識別和接受監督檢查。
(四)落實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監護責任。加強對村民群眾的教育,督促家長切實擔負起對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責任。增強家長防溺水意識,嚴防家長帶小孩外出遊泳、戲水、釣魚、摸螺、參與農業生產活動時發生溺水事件。家長及監護人要切實履行對子女的主體監護責任,了解掌握未成年人防溺水“七不兩會”要求,即不私自下水遊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監護人帶領的情況下遊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遊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遊泳、不在上下學的途中下溪、河等遊泳、不盲目下水施救;發現險情會互相提醒、勸阻並報告、會基本的自護、自救方法。村(居)民委員會要與本轄區所有未成年人監護人簽訂書麵防溺水責任狀,落實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監護責任,督促監護人及時了解掌握孩子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給予更多的親情關愛。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獎勵激勵機製。安排專門資金用於防溺水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等,對在未成年人溺水施救中湧現的見義勇為人員按衡山縣見義勇為獎勵辦法給予獎勵,弘揚社會正氣。
(二)建立事故處置聯動機製。成立由鎮政府牽頭,學區、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社會事務辦、中心學校、衛生院、綜合應急救援隊等部門和各村(社區)共同參與的溺亡事故處置團隊,提供處置溺亡事件的能力。建立信息互通機製,暢通信息傳遞渠道,確保第一時間反應處置。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加大對救援人員專業技能培訓力度,確保一旦發生溺水事件,做到快速反應,高效施救。提升事故處置能力,做到第一時間介入,及時、認真地做好調查研究和分析、鑒定工作,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得當,共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完善責任倒查機製。由鎮紀委牽頭建立防範溺水事故責任倒查機製,對工作責任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重點水域漏管失控等導致發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根據《衡陽市中小學生溺水事故責任追究辦法》(衡教發[2021]22號)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附件:1.各村(社區)重點水域排查統計表。
2.各村(社區)重點中小學生摸排及“六包一”責任統計表
3.萱洲鎮2024年家長防溺水責任書
附件1
各村(社區)重點水域排查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時間:2024年 月 日
重點水域名稱 | 所在村(社區) | 設施設備配置情況 | 5年內 有無學 生溺亡 事件 | 分片包幹責任人 | 巡查管控責任人 | ||||||||||||
警示 標誌 | 竹竿 | 救生 圈 | 繩索 | 防護 欄 | |||||||||||||
有 | 無 | 有 | 無 | 有 | 無 | 有 | 無 | 有 | 無 | 有 | 無 | 姓名 | 聯係電話 | 姓名 | 聯係電話 | ||
附件2
各村(社區)重點中小學生摸排及“六包一”責任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人:
學校名稱 |
重點未成年人總數 |
未成年人 姓名 | 未成年人類別 | 包保責任人 | ||||||||||
留守 兒童 | 困境兒童 | 單親家庭未成年人 | 監管缺失未成年人 | 常泳水生經遊戲學 | 居住在 危險水 域附近 未成年人 | 學校 領導 | 班主任(任課老師) | 鄉鎮(街道)幹部 | 村(社區)幹部 | 駐村工作隊幹部 |
監護人 | |||
注:1.未成年人類別可多選,包保責任人姓名與聯係電話要同時填於表內;
2.六年級、九年級和高三畢業未成年人,由畢業學校負責加強暑期安全教育,9月份開學後,由就讀學校負責安全教育;
3.此表由教育部門牽頭組織填報,各村(社區)配合確定包保責任人,分別於2024年5月15日和9月20日前將電子版報縣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3
萱洲鎮2024年家長防溺水責任書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夏季天氣炎熱,是溺水安全事故高發季節,預防孩子溺水是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家長對孩子的監護責任,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特製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孩子防溺水安全教育力度,要讓孩子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遊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孩子私自下水遊泳或擅自結伴外出遊泳。如確實需要遊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遊泳場所遊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孩子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等水域邊玩耍、嬉戲,嚴防事故發生。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孩子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劃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孩子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孩子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製止。
七、家長(監護人)必須時刻履行好對孩子的監護責任,若視生命如兒戲,一旦發生溺水事故後果自負。
生命寶貴,僅此一次。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孩子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做好預防孩子溺水安全教育,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本責任書經村(居)委會、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即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監護人)一份,村(居)委會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村(社區)(蓋章): 村(居)委會主任(簽字):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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