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機關幹部崗位及工作職責的通知

鎮機關內設機構、駐鎮二級單位、各村(社區):

根據工作需要,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對部分機關幹部的工作崗位及職責進行調整,具體安排如下:

(一)紀檢辦

紀委副書記:趙洋欣

紀檢幹事:李彥熙

(二)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辦公室負責人:唐維

應急管理工作組:許雙元(組長)、楊奇誌  

(三)基層黨建工作辦公室

辦公室負責人:何振宇

(四)扶貧辦

辦公室主任:趙洋欣

成員:廖雲飄、袁靈芝

(五)經濟發展辦公室

人居環境整治和河長製工作組:曹興民(組長)、鄧書漢

(六)社會事務辦公室

社會保障醫保工作組:王源清

(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員:董新作、楊明科、湯鋒(兼)、譚力(兼)

(八)村賬代管中心

 任:曠嘉浩

副主任:蘇豔紅、雷正林

 員:周帆(出納)、趙文(會計資料、憑證保管)

 

其他機關幹部按照原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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