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機關內設機構、駐鎮二級單位、各村(社區):
根據工作需要,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對部分機關幹部的工作崗位及職責進行調整,具體安排如下:
(一)紀檢辦
紀委副書記:趙洋欣
紀檢幹事:李彥熙
(二)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辦公室負責人:唐維
應急管理工作組:許雙元(組長)、楊奇誌
(三)基層黨建工作辦公室
辦公室負責人:何振宇
(四)扶貧辦
辦公室主任:趙洋欣
成員:廖雲飄、袁靈芝
(五)經濟發展辦公室
人居環境整治和河長製工作組:曹興民(組長)、鄧書漢
(六)社會事務辦公室
社會保障醫保工作組:王源清
(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成 員:董新作、楊明科、湯鋒(兼)、譚力(兼)
(八)村賬代管中心
主 任:曠嘉浩
副主任:蘇豔紅、雷正林
成 員:周帆(出納)、趙文(會計資料、憑證保管)
其他機關幹部按照原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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