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DR-2023-00005
衡山縣人民政府
關於在國道107線公路建築控製區
開展違法建築整治行動的通告
山政告〔2023〕43號
為了加強公路建築控製區管理,保障公路安全運行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國道107線公路兩側建築控製區內開展全麵清理違法建(構)築物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國道107線兩側確定不少於20米的地段為公路建築控製區,未經相關職能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公路建築控製區內修建建築物和地麵構築物,擺攤設點和從事其他占道行為,臨路門店經營者要保持整潔,不得在店外堆物、經營和作業。
二、凡在本通告發布之前搭建的違法建築,限期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自行拆除並恢複原狀。對在限期內未能自行拆除的違法建(構)築物將由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進行強製拆除,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
三、今後凡未經相關職能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公路兩側建築控製區內修建建築物和地麵構築物,對該類違法行為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並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衡山縣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