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全縣啟動生豬定點屠宰和生豬產品冷鏈統一配送的通告

索引號 00000000/2023-87632 統一登記號 HSDR-2023-00003 文號 山政告〔2023〕29號
公布時間 2023-07-14 來源 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信息有效期 2028-07-14

HSDR-2023-00003




衡山縣人民政府

關於在全縣啟動生豬定點屠宰和生豬產品冷鏈

統一配送的通告

山政告〔2023〕29


為進一步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規範我縣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秩序,提升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切實保障人民"舌尖上的豬肉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經研究,決定從2023年8月1日起,在全縣範圍內啟動生豬定點屠宰和生豬產品冷鏈統一配送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全縣範圍內全麵實施生豬定點屠宰和生豬產品冷鏈統一配送工作,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自宰自食的除外)。

二、為確保配送工作順利推進,保障生豬肉品質量安全,依法依規選定具備資質的生豬定點屠宰場(以下簡稱定點屠宰場)實施生豬定點屠宰和生豬產品統一配送。各鄉鎮設置1至2個便民分銷點,生豬肉品經營者每天所需生豬肉品數量、規格需提前一天向本鄉鎮配送便民分銷點預約登記,分銷點每天進行匯總後於當天下午16:00前,報至定點屠宰場統一安排。

三、規範生豬肉品流通、加工行為。凡在全縣範圍內從事生豬肉品銷售、加工、販運或在酒店、賓館、食堂等餐飲單位經營使用的生豬肉品必須具備"兩證兩章"(即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動物檢疫驗訖印章、肉品品質檢驗驗訖印章)。經營生豬肉品或者以生豬肉品為原料的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必須從合法的屠宰加工供應渠道購買生豬肉品。定點屠宰場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肉與肉製品冷鏈物流作業規範》等相關要求,嚴格執行規範操作流程,實行全程監控管理,確保生豬肉品質量安全。

四、實施價格監測監管。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各鄉(鎮)配合,對上市生豬肉品的批發價、零售價實行每旬一監測,密切關注生豬肉品市場價格波動;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價格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五、全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各鄉鎮組織力量對所屬轄區開展日常巡查,對發現私屠濫宰、經營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豬肉的行為,予以嚴格管製。縣相關執法部門要對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從嚴從重查處,對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由縣農業農村局依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對經營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生豬肉品行為的,由市場監督管理局依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食品安全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對阻礙、拒絕行政執法人員依法查處取締私屠濫宰以及其他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人民群眾要樹立健康消費意識,自覺抵製未經定點屠宰和未經檢疫檢驗的生豬肉品,積極舉報私屠濫宰和銷售未經檢疫檢驗生豬肉品等不法行為和不法屠商。舉報電話:衡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0734-5889205 ;衡山縣農業農村局:0734-5715819、18173415275。

特此通告



  衡山縣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